Twitter發布偷拍高中女同學相片意淫 廣州男判囚1年8個月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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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名廣州男子在Twitter上發布6年前高中時期多名女同學的日常生活照片,並配上大量淫褻及不雅用語作意淫。
其中一名受害人現身控訴,稱該些照片都是偷拍所得,甚至可從中見到當時「(偷拍者)疑似往我們的水杯裏吐口水甚至投放精液。」
此後有受害人報警,24歲的疑犯高嘉鑫於今年4月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日前在廣州白雲法院一審宣判,高嘉鑫被依尋釁滋事罪判囚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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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早前報道,身處外國的受害人在其微博帳號「Muhelos」發布影片,稱Twitter一個名為「gebilaowang」帳號約在4月6日上午發布多張照片,「上面全都是我們廣州市某中學14屆畢業文科班女生的日常照」,並配上大量淫褻及不雅用語。經過一眾網民的「起底」,基本確認是她們的高中男同學高嘉鑫。

Muhelos稱,高嘉鑫在高中時已「比較下流」,高三就至少騷擾了她及另2位女同學,其中1人受到實質傷害,「休學、復讀,並且不和學校任何同學來往了,而且有抑鬱傾向。」她並透露受害人已向警方報案。

高男被判處1年8個月監禁。(澎湃新聞)

根據白雲法院8月14日作出的判決書,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高嘉鑫3月至4月在住處,利用其非法註冊的Twitter帳號,將其偷拍或拍攝的10餘名被害人的生活照和不雅照片,未經被害人同意擅自配發羞辱性、淫穢性文字20餘次,公開發布在社交網傳播,致1000餘人關注,數百人讚好及轉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4月7日,警方拘捕高某鑫,並繳獲其作案工具手機一部、電腦主機一部、USB手指一個、移動硬碟一部。

判決書稱,高男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該院認為,高男無視國家法律,利用互聯網辱罵他人,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其犯尋釁滋事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高男如實供述罪行,可從輕處罰,判處1年8個月監禁。

對於判決,Muhelos在微博表示,這次判案的審判長和陪審員都是女性,她感謝警察和司法人員,也感謝女生們的勇敢,後續她們還將會以侮辱罪等罪名發起民事訴訟。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