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6萬元賣掉剛出生女兒 河北狠母涉拐賣兒童罪判囚5年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早前,河北一名母親以6萬元(人民幣.下同)價格,在網上將剛剛誕下的親生骨肉賣出,此後她被警方逮捕。
日前,北京西城法院作出判決,依拐賣兒童罪判這名狠心母親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

齊某夫婦二人結婚後一直沒有孩子,他們的網友蘆某剛好表示,想賣掉即將出生的孩子。雙方達成協議,待孩子出生後,就以6萬元價格完成這筆交易。2018年6月,蘆某在河北一間醫院誕下女嬰,齊某獲悉後前往支付6萬元,並將女嬰帶回北京西城區撫養。

蘆某在網上以6萬元賣掉剛出生女兒,獲刑5年。(示意圖/視覺中國)

案件半年後告破,2019年1月,蘆某和齊某先後被警方拘捕。公訴機關認為,蘆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齊某非法收買蘆某子女,應分別以拐賣兒童罪、收買被拐賣兒童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開庭期間,蘆某辯護人表示,蘆某因個人缺乏單獨撫養女兒的能力,才將女兒交予李某。其在將女兒交予他人前,也考慮過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和撫養能力,將女兒交予李某後,也幾次聯繫齊某了解女兒情況,其收取6萬元「營養費」是為了還債、補貼家用和維持生活。齊某辯護人則說,齊某確因不能生育才收買孩子,對孩子無虐待行為,事發後也未曾阻礙解救,對社會危害性較小。

法院認為,蘆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收取遠高於營養費的高額費用,出賣親生子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依法應予懲處;齊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收買被拐賣兒童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二人到案後能如實陳述事實,齊某不阻礙對孩子進行解救,可依法從輕處罰。

北京西城法院近期作出判決,依拐賣兒童罪判處蘆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依收買拐賣兒童罪判處齊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