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漢殺前妻及同居男友 警稱其「展現男子氣概、值得同情」惹議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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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近日發生一宗兇殺案件,一名男子將前妻和其同居男友殺害後棄屍水井內,殘忍做法令人咋舌,但當地警方在通報案件時,卻稱疑犯「展現了男子漢氣概、某種程度上值得同情」,還毫不留情批評死者「自古姦情出人命」。
上述通報引發網民怒火,梅河口市警方隨後將通報刪除,經修改於周一(26日)凌晨重新發布。

據梅河口市警方周日(25日)通報,吉林男子張某先殺死前妻及前妻「姘居」(按:已有配偶卻與他人同居)男子後拋屍。

警方指,張男於10月13日將前妻和其同居男友殺死,警方於25日將張男拘捕。(網上圖片)

通報稱,「自古姦情出人命」,因姦情發生的命案屢見不鮮。通報認為,「オ49歲」、「而立之年」(按:通常指30歲)的被害女子王某「還能背叛自己的丈夫,能夠毅然決然提出離婚,讓曹某生活在自己的住宅裏」,會令很多人感到不解。

通報又指,張某先的做法「以結束對方二人的生命,展現了自己的男子漢的氣概」,雖然是疑犯,但是「從某種程度上講也值得同情,因為起初他沒有做錯什麼,後來發現王某和曹某的行為觸碰到了他做男人的底線」。

通報進一步解釋道,人終究是高級動物,有分析判斷和感情投入,不同於低級動物,那些自以為可以做到「家裏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人,恰是把自己和家庭都放在了危險的邊緣,玩火自焚的結果十分可怕和恐怖。

雖然這份通報將案件渲染成「出軌妻與小三的報應」,但眼利的網民就發現,張某先在犯案前就已與王某離婚,兩人根本不是配偶關係,「姘居」、「姦情」等說法也就不成立,直斥警方物化女性:「離了婚還是男人的所有物嗎?」

及至周一(26日)下午,梅河口市公安局政治處工作人員表示,已修改了此前引發爭議的部分內容。不過,新通報當中仍然使用「姘居」一詞,稱「張某先與王某在2020年7月離婚,王某與曹某於2020年9月份姘居」。

警方通報中對疑犯的同情,令不少網民大感不滿。(微博評論截圖)

警方在新通報中稱,疑犯張某先供述,他與前妻當初感情不錯,近期前妻提出離婚。「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於2020年7月二人協議離婚,房子歸前妻王某。這讓非常本分的張某先百思不得其解,他始終在想王某可能在離婚前外面就『有人』了」。

新通報還稱,2020年10月13日,疑犯張某先偷配鑰匙後潛入前妻家中,發現被害人曹某在屋內。張某先用手和繩將曹某勒斃,「一不做二不休」,當晚又勒死歸家的前妻,之後張某先外出躲藏。23日凌晨,張某先返回梅河口市,將二人屍體分別拋屍門前的下水井裏。24日曹某子女報警,警方調查後,在25日凌晨拘捕疑犯。目前,疑犯張某先已被刑拘,此案進一步審理中。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