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殺妻斂財|孕婦遭推落崖1年後自述痛苦經歷:仿如從地獄回來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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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9日,中國一名王姓孕婦與丈夫俞某冬在泰國遊玩時,丈夫為侵吞巨額財產而將其推下懸崖。王女士全身多處受重傷骨折,雖然胎兒當時安然無恙,但治療期間的藥物令胎兒發育異常,最後只能讓5個半月大的胎兒流產。
案發時隔1年有餘,王女士接受內媒採訪。仍然需要拐杖傍身、膝蓋也不能伸直的她,道出自己的痛苦經歷,形容自己是從地獄回來的人,全身骨頭「能斷的都斷了」,又強調相比「丈夫」,更願意稱俞某冬為「準前夫」。

據早前報道,事發當日,來自江蘇的王姓孕婦與丈夫到泰國烏汶府Pha Taem國家公園遊玩,期間王女士從高崖跌落,渾身多處受傷,胎兒奇跡倖存。她在醫院見到丈夫時當場質問:「為甚麼這麼對我?」

王女士墮崖後多處受傷。(網上圖片)

當地警方調查得知,當日二人上山看日出,中途分開去洗手間後,丈夫不見妻子蹤影,打電話也無人接聽,便開車下山尋找,途中發現救護車上山,才得知傷者正是妻子。妻子也向警方表示,因懷孕頭暈而墜崖。不過,泰國警方認為事件有可疑,暗訪王姓孕婦後,確認她並非失足墜崖,而是遭妄想得到巨額財產的丈夫推下山崖。

警方拘捕涉案男子俞某冬,並從王女士了解到其負債累累,而自己家境較好。之前她謊稱自己失足墮崖,是因為丈夫當時出言威脅不讓其說出真相,否則就殺了她。王女士的丈夫其後向警方招供,稱是貪圖女方擁有的數億泰銖(100泰銖約合25港元)財產。案件今年3月在泰國烏汶府法院一審宣判,丈夫俞某冬犯蓄意謀殺罪,被判處終身監禁。警方調查還發現,俞某冬在中國有因偷竊財物坐牢的案底。

事發時隔1年多,內媒《澎湃新聞》今日(1日)刊登對王女士的訪問。報道稱,如今的王女士纖瘦嬌小,拄着枴杖。由於住院時頭髮剪得太短,她如今出門都戴假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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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那場意外中,她「渾身能斷的全斷了」,身體各部分被鋼板黏合着,至今還留有6塊鋼板。而她左側鎖骨、左手臂和左膝等部位有著深淺不一的傷疤。斷掉的腳趾不太舒服,她便彎腰拿紙巾「加固」,稱能夠舒服一些。而她也必須一直保持身子坐直、兩腿前伸的姿勢,這還是復健1年後的成效,膝蓋無法完全彎曲,上廁所需要妹妹從後面抱着她。

提到不久前的杭州殺妻案,王女士說,過去那麼多殺妻案都得逞了,只有她活下來了,「我更要好好活下去,珍惜所有的一切」。

王女士說,她剛查出懷孕時,丈夫反應冷淡,說要不要無所謂,但她對孩子抱有很大的希望,覺得孩子會讓夫婦兩人變得更成熟。之後,她發現丈夫不和她吵架了,也不找她要錢、不出去賭了,每天給她做飯,陪她產檢、見客戶,很照顧她。「現在回頭看,那時候他可能已經動了殺機,覺得沒必要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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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丈夫給自己和王女士各買了一份保險,意外死亡賠31萬(人民幣,下同),受益人是配偶。當時王女士感到很開心,「覺得他有責任感,不是只想着自己」。

2019年5月30日,兩人飛到泰國,打算裝修在曼谷的房子,迎接新生命的到來。翌日丈夫提議去旅遊。王女士事後才憶起,那次丈夫返程機票一直沒訂,說「不着急」,且全程心不在焉,平時可以睡到上午10點的人,每天5點多就起了,說他睡不着,而丈夫帶她去的也都是懸崖高地,「估計考察地形後覺得都不合適」。

2019年6月9日清晨不到6點,兩人又到了看日出的懸崖邊。等到8點左右,一旁的10多個遊客陸續離開,丈夫又說帶她去看3000年前的古人類壁畫,兩人沿懸崖走到頭也沒看到。他突然問王女士,這輩子有甚麼遺憾的事嗎?王女士回答說沒有。返程路上,丈夫從身後抱了她一下,又親了她的臉頰,之後用力一推講她推下懸崖。

王女士腿部縫合的傷口。(澎湃新聞)

由於左側着地,她的左大腿、左臂、髖骨和膝蓋全都骨折、皮膚挫傷,右眼皮蹭掉了一層皮,眼球險些不保。她在深切治療部搶救了8日,做了多次接骨手術,有一刀直接從左小腿開到腰上,「整個人給剝開了一樣」。

王女士又回憶兩人相遇的經歷,指她在曼谷創業期間感到孤獨,沒有人分享成功的喜悅和失敗的難過。兩人在一場聚會上相識,認識不到一周俞某冬就寫了表白信,顯得他很有責任感。

俞某冬聲稱自己在中國創業失敗,於是在朋友介紹下來泰國創業,又稱母親每年賺一百多萬元,家裏很有錢。他表現得也很闊綽,全身名牌,聚餐吃飯搶着買單,但事發後她才知道,丈夫在國內欠錢太多,黑社會上門催債,2016年12月逃到泰國,在泰國的花銷全靠信用卡透支和網絡貸款。

剛認識時,王女士對俞某冬的印象是自律、身材好、紳士、會照顧人、情商高且「會說話」。兩人聊天很投機,也有很多相似的興趣愛好,「不論我說甚麼,他都特別贊同,會耐心聽我的困惑,給出建議——這些正是我渴望的」。

今年1月20日,王女士與家人回到曼谷,聘請律師起訴俞某冬。圖為坐在輪椅上的王女士在機場。(澎湃新聞)

沒想到,才認識兩個禮拜,俞某冬就要求搬進她的住處。她覺得不合適,但俞某冬卻說離開她一分一秒都活不了,「當時我還以為他真的很愛我」。戀愛一個月後,俞某冬求婚,每天甜言蜜語,連着求婚一個星期後,她動心了。認識不到兩個月,兩人領了結婚證。

每月給兩萬人仔不夠花 變本加厲偷錢

結婚第二個月,因為錢,兩人開始吵架。王女士每月給丈夫2萬,但他覺得不夠花,找她借錢。一開始是3千多,借了還會還,但後來愈借愈多,且不還了,說他的銀行提款卡因為欠錢太多被吞掉了。他從王女士借不到錢後,就以王女士的名義找鄰居借,還偷她微信和支付寶上的錢,又偷公司的錢,每次都有成千上萬。王女士回國發展後,丈夫又跟以前的獄友混在一起,要求王女士替他償還數百萬元債務,但王女士只還了幾十萬元。

6月16日,俞某冬被泰國警察逮捕。當晚,俞某冬母親找到王女士,希望王女士說自己是失足,「再給他一次機會」,被王女士拒絕。

2020年1月20日,王女士和家人回到曼谷,聘請律師起訴俞某冬,但對方在法庭上拒不認罪,堅稱是王女士自己掉下去。3月24日,俞某冬因人身侵害罪未遂,被判處終身監禁,支付民事賠償589萬泰銖(約合147萬港元)。他和律師當庭提出上訴,二審將移交上一級法院審理。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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