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公司罰員工做200下深蹲致其橫紋肌溶解 判賠1.6萬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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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家公司的品牌拓展總監因連續兩天未完成公司的任務,而被公司連續兩天罰做100下深蹲,次日患上橫紋肌溶解症,遂將公司起訴至法院索賠。
當地法院周一(26日)認定涉案公司侵害員工健康權、身體權,判公司需賠償1.6萬元(人民幣,下同)。

內媒報道指,張某為一家公司的品牌拓展總監。某日,該公司行政總裁李某及其助理曲某在微信工作群中發布信息,要求包括張某在內的員工每天邀約一名客戶來公司,若完不成任務要做深蹲或俯臥撑。張某因未完成邀約任務,連續兩天在辦公室做了100個深蹲。

次日,張某出現小腿腫脹嚴重、無法自主行走、排尿呈深褐色等症狀,被醫院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症。張某認為這是公司的原因導致其身體受到傷害,故起訴要求公司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6.4萬元。

但公司表示,其並未強迫員工完成深蹲,這一要求是張某所在部門自己約定的激勵措施,數量也不是公司強制的,並非體罰,實際張某僅做了50個左右的深蹲。張某作為成年人,應該能根據自己身體狀況判斷可以承受的運動量,且下班後到實際就診期間間隔約一天,不知道張某是否進行了其他運動,其損失不應由公司擔責。

經鑑定,張某所患橫紋肌溶解症與過量運動存在直接因果關係,評定為誤工期45日、護理期15日、營養期15日。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公司應當對張某的身體權、健康權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但張某應對自身身體質素及運動程度、運動風險具有一定的認知,其對於損害的發生亦有一定過錯。綜合全案證據,法院判決認定張某承擔30%的責任,其公司承擔70%的責任,應賠償張某各項損失共計1.6萬餘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