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女教師越級舉報後疑遭報復失業 官方指其教師資格證為假證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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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女教師何思雲,2017年為解救在校外託管機構遭猥褻的女學生,向警方報案,但其「越級」行為導致校長被免職、當地教育局局長被誡勉談話。她事後疑遭報復,被指教師資格證是偽造,不能繼續任職。
去年底,何思雲因開網店賣螺螄粉引起網民關注,令上述事件再次浮上水面。廣西平南縣教育局周日(21日)通報稱,何思雲停職與舉報無關,她連續3年教師資格考試不合格,未有取得資格證才不能轉崗。

平南縣教育局通報稱,何思雲2014年9月被被招聘為思旺鎮中心小學特崗教師,其申報「特崗教師」時所填報的材料顯示她「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她在2015年下半年、2016年先後3次報考教師資格考試,但成績均不合格。2017年5月,縣教育局對各校報送的材料進行核驗,其中何思雲申報轉崗材料中,有一份由桂林市教育局於2011年頒發的教師資格證的副本;經核查,該教師資格證為偽證。

通報還稱,據自治區教育廳文件要求,服務期滿3年且還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3年後不能轉崗。由於何思雲符合以上條件,且轉崗資格核驗時間早於2017年5月25日的案發時間,是正常的核查工作,不存在案發後針對其核驗報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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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平南縣教育局通報內容,何思雲周日在微博發文稱,有關通報的說明不完整不屬實,是在引導輿論推卸責任。她解釋,自己在2017年3月15日已正式取得二級教師資格職稱證,3次教師資格證考試都不合格,是因工作太忙才沒有參加考試。何思雲稱,自己本身持有教師資格證,因此不着急參加考試,並質疑縣教育局只公布其准考證號,未有將成績列出。

桂林市行政審批局負責人員昨日(22日)稱,政策規定特崗教師參加招聘考試時,不用持有教師資格證,但需在地方規定任職時間內,通過全國教師資格證考試,獲得合格教師資格證件。經查詢,平南縣教育局公示編號為20114538322006892的何思雲教師資格證為偽證。

(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