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月薪4700負債2544萬 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引熱議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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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深圳一名37歲女子月薪4700但負債卻高達2544萬,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目前正處於申請審查公告階段尚未受理,引發網民熱議。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一則個人破產清算申請公告引發網民熱議。截圖顯示,申請人周某,女性,37歲,每月工資收入為4784元(人民幣,下同),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11592.27元,但其申報的債務總額高達2544萬餘元,遠超其可承受範圍。
不少網民質疑事件:「能負債2254萬元也不是普通人了。」「申請破產就不用還款了嗎?」「大概率是背鍋俠。」「不吃不喝也就還四百多年而已。」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職員表示:「目前該案尚處於個人破產申請審查公告階段。」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工作人員則表示:「法院在網上發的個人申請審查公告,而非申請受理公告。申請審查公告的目的是廣泛徵集知情人的反饋,並審查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
據北京盈科(重慶)律師事務所聶莎律師介紹,《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提供了破產清算、重整、和解三種程序選擇。債務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相應的破產申請。
該條例對債務人信息披露、行為誠信有嚴格要求。法院會調查其債務來源、財產去向等關鍵環節。如果申請人存在虛報、瞞報、漏報信息,藏匿、毀損、轉移財產等試圖利用破產程序進行逃債的破產欺詐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024年8月2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裁定宣告一對夫妻債務人破產,三年考察期後,可向法院申請免除未清償的債務,是否免除則由法院依法審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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