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拼車遭猥褻寫備忘錄求助司機直奔警署 涉事男當場認罪被拘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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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有女律師乘坐網約車時遭同行男子猥褻,剛開始不敢出聲,怕對方有兇器,在危急關頭下寫備忘錄求助司機開車至派出所報案。
事主稱,同行男子趁她睡覺時摸她大腿根部和內側,對方46歲,雙方到派出所後都有錄口供,該男子自認並詳細供述了猥褻行為,事後被警方行拘10天。

《紅星新聞》報道,程女士憶述,7月11日乘坐河北到內蒙古多倫的「順風車」,當時她坐在車後排左邊位置,涉事男子坐在其右邊,對方一直與她聊天,當知道她昤律師後,又詢問有關被欠薪應如何解決。

後來,該名男子得知程女士要轉車到錫林浩特,表示他也是去同一目的地。兩人共同到達多倫後,一起坐上前往錫林浩特的另一輛「順風車」,當時車上已經有兩名女乘客,分別坐在副駕及後排右側位置。程女士稱,乘車約20分鐘後,涉事男子開始有意無意和她有肢體接觸,「比如故意把腿岔開,左手搭在自己的左腿上,在行車過程中觸碰我的右腿,蹭我的胳膊」。

女律師寫備忘錄向司機求助。(紅星新聞)

中途,程女士曾經小睡,但很快因為感覺有人在碰自己而驚醒,「我把腿上的包拿起來,發現他的左手在摸我的右腿根部。他很快把手伸回去,我當時也不敢說什麽,怕他萬一有兇器。幾分鐘後,我開始思考自己是不是被猥褻了,應該怎麽處理,就開始查法條」。

程女士稱,當時她覺得可能有加重情節,因為的士等屬於公共交通工具,在這種特殊公共空間,車輛行駛在路上無法開門逃跑,利用了被害人無法反抗的環境,「對方可能還以為我在默許或是不在意,從而繼續猥褻行為」。

程女士發布的聊天記錄顯示,意識到遭遇猥褻後,她曾詢問同車女乘客是否遭遇同樣猥褻行為。隨後,她將寫有求助內容的備忘錄遞給司機看,「一開始他有點呆住了,然後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問先送我行不行。他說好」。在司機的幫助下,涉事男子被送到派出所。

涉事男子因猥褻被行政拘留10天。(紅星新聞)

程女士提到,事後她遭到網絡暴力,有人對她進行人身攻擊,質疑她的外貌和穿著或是開一些低俗的玩笑,「當天我戴了一個鴨舌帽,上身穿純棉的T恤,下身是長褲,我還以為這樣的穿搭不會引起任何爭論,但還是會有人攻擊我,還有的人說穿成這樣有什麽好摸的」。

作為一名律師,程女士認為,遇到此類情況,首先要保護好自己,在確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再採取行動,「車上沒有錄音,也沒有拍到視頻,很難有相應證據,報案後建議向警方如實還原當時的情況」。她表示,司機協助她將涉事男子送到派出所後,對方承認罪行,並詳細和警方描述還原了自己當時的行為和動作。

行政處罰決定書。(紅星新聞)

7月13日,巴彥查幹派出所證實,警方已將涉事男子行政拘留,並處以行政處罰。程女士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警方查明,2025年7月11日14時許,涉事男子在出租車上對受害者大腿內側進行猥褻,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陳述、被害人陳述和書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行為人以猥褻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