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客每月收高價電費賬單 驚揭遭房東偷電9年費用近10萬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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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都市現場》報道,廣東中山務工的韓先生表示,其租住了近10年的房子電費異常高昂,排查後發現房東將3樓用電私接至其2樓電錶,導致他9年多來被迫為房東承擔電費,累計近10萬元(人民幣,下同)。
韓先生表示,他來自河南駐馬店農村,16歲就和家人到廣東中山務工,現在從事搬運工作。韓先生於2016年和家人搬到在廣東省中山市西區沙朗悅和路的一棟自建房二樓居住,月租700元,電費1元/度。
起初他還以為電費高是空調耗電,「空調都換了三個,電費有時比房租還高,十年下來房租水電交了十幾二十萬,電費佔了八九萬。」而今年7月,韓先生決心徹查,當他關閉所有電器後,電錶仍然在轉。專業電工檢查後發現線路存在嚴重問題,房東將3樓用電私接至其2樓電錶。
韓先生現在從事搬運工作,其母親患有腦瘤,治療費用掏空家中積蓄,而他和妻子結婚多年,因經濟壓力一直不敢要孩子。韓先生表示,這棟自建房除了房東李先生外,還有兩戶人家,而對方每月電費平均為100元。
事發後韓先生選擇報警,經派出所調解,房東最終賠償1.5萬元,但韓先生表示難以接受:「警察按每月150元估算補償。光我多交的電費就有八九萬,至少該賠我三四萬。哪怕是他已經賠了錢,還是不承認偷電。」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傑表示,該房東行為涉嫌竊電,屬於違法行為,「根據《電力法》,盜竊電能者可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罰款;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的,可能構成盜竊罪。」律師建議,韓先生可要求供電公司出具用電量分析報告,結合轉賬記錄等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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