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特大「套路貸」案近40萬人受害 89人因逼債催收自殺亡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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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辦與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聯合攝製6集政論專題片《掃黑除惡——為了國泰民安》,昨晚(27日)播出的第2集《依法重擊》中,再次重提甘肅蘭州一宗特大「套路貸」案。案中受害者超過39萬人,其中有89人因逼債催收而自殺身亡。

2019年3月,蘭州警方搗破涉案的犯罪集團,拘捕253名疑犯,查封涉嫌非法放貸App和網站1317個。經查,警方發現該集團除了暴力對待受害人,更頻繁利用短信轟炸、曝通訊錄、P圖侮辱等「軟暴力」方式敲詐和脅迫受害人。

專題片介紹,「套路貸」內最核心的套路,就是借貸者借錢後會一直「還不上」,直到傾家蕩產為止。經查,以38歲主犯王燾為首的涉案犯罪集團,非法放貸累計金額達62.73億元(人民幣,下同),獲利28億餘元。

據甘肅省人民政府網資料,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3月,王燾與他人共謀採取非法網絡「套路貸」的手段騙錢,牟取暴利。涉案犯罪集團陸續註冊杭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及其他20餘家空殼公司(統稱杭州網貸公司)開展「業務」,並採用第三方交易平台進行財務結算,以公司化運營的形式實施詐騙。

2018年4月,杭州網貸公司先後與合肥、深圳等地24家催收公司簽約,將部分非法逾期債務外判催收,明示或默許催收公司利用信息網絡對受害者及其親友採取滋擾、威脅、恐嚇等非法手段催收。

該犯罪集團以「套路貸」誘騙受害者借貸,收取超高利息,並通過多平台「借新還舊」、「以貸還貸」惡意壘高債務,被害群眾多達47.5萬餘人;採用「軟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債務,受害者多達39萬人,催收金額124億餘元,甚至導致受害者自殺,其夫妻、父母共同自殺或被迫犯罪的情形。

「套路貸」是一種吸血鬼式的犯罪,卻因作案手法複雜難以依法定性,法律上一直沒有「套路貸」的罪名。直至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套路貸」、「軟暴力」、惡勢力刑事案件和財產處置等的法律政策文件,明確規定「套路貸」的司法定性,列舉「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的通常表現形式,確保掃黑除惡於法有據、有法可依。

去年9月2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燾被數罪併罰,判處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8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囚5年至20年不等。

(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