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收7萬元將親子出售 內媒揭山東醫療科企販賣嬰兒產業鏈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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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張家口市沽源縣23歲任姓女子,上月底以7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將初生兒子出售予一間山東濰坊的醫療科技公司。她事後被警方拘捕,但對於孩子是否安全,以及科技公司買孩子作何種用途,警方則表示不清楚。
雖然未知科技公司買孩子的用意,但《澎湃新聞》本月初曾曝出濰坊市有醫療公司假借醫療健康名義,暗地從事非法代孕、販賣嬰兒的「生意」,當時嫌犯已被拘捕。

任女(中)已被警方拘捕。(九派新聞)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齊天稱,任女在客觀上實施販賣自己親生兒子的行為,同時在主觀上具有故意罪責和為了出賣的特定目的,在定性上已經涉嫌構成拐賣兒童罪,將面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監禁並處罰金。

同時,拐賣婦女、兒童罪也存在一條地下黑色產業鏈,即沒有收買就沒有拐買,因此《刑法》中專門立法設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該罪名是指不以出賣為目的,買入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行為。

齊天表示,雖然單位犯罪一定是法定犯,必須有刑法條文明確規定的才能由單位承擔某罪名的刑事責任,本案涉及的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不是法定的單位犯罪,所以涉案的醫療科技公司不能承擔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被科處罰金刑。不過,該公司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或者其他與本案收買被拐賣兒童有關的直接責任人員,仍然有被以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刑事立案偵查,進而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較大可行性。

另外,涉案的醫療科技公司相關人員,若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後,有強姦、猥褻、非法拘禁、故意傷害、侮辱、虐待等其他犯罪行為,均應按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若一開始就以收買為目的,教唆或者幫助他人實施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並加以收買,該公司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就應按照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教唆、幫助)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實行數罪併罰。

販賣嬰兒黑色產業鏈

《澎湃新聞》報道,山東濰坊一間名為「山東佰子生殖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疑似以諮詢「生殖健康」業務為名,實則從事非法代孕、販賣嬰兒業務。報道指,該公司會從中協調嬰兒買賣雙方並從中牟利,孕婦一般早上入住醫院,上午被推入產房,買家可選擇在手術室外等候,即場「檢驗」孩子是否健康出生。

接下來的三天,孩子會由月嫂照顧,接受聽力、視力、黃疸指數等新生兒疾病篩查。檢查通過後,即可辦理出院手續。在出院當天,月嫂會先將嬰兒直接交給中間人,即該科技公司工作人員。隨後,該科技公司工作人員,會將嬰孩連同孕婦親筆所寫的「棄養孩子保證書」轉交買家,同步收款完成交易。

該科技公司工作人員曾透露,這幾年買養的需求很高,孩子相當搶手,客戶主要來自山東省內,每年至少有2、30人諮詢,包括年輕的90後。大多數買家對嬰兒的性別沒有特別偏好,只要孩子健康即可。

工作人員稱,她的主營業務其實是代孕中介,「送養」只是順帶,「因為這個違法,不好做」。她透露,自己有大批代孕「優質資源」,均為來自山東省省內的女學生,本科以上學歷不少,可以根據要求匹配,「包成功,零風險,保證滿意」,買家只需付95萬,當中已包含女學生的代孕「辛苦費」;從取精、移植到檢產等,均在全國連鎖醫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