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大火夫婦燒傷亡遺下三子女 事故調查證與鋰電池自燃有關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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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江蘇南京市有住宅單位起火,租客陳某產在大火中捨身護妻,可惜兩人因嚴重燒傷先後去世,留下3名兒女。
昨日(13日),死者家屬透露,近日已收到火災事故調查結果,火災原因為屋內電瓶(鋰電池)故障導致熱失控引燃自身及附近可燃物所致。

《北京青年報》報道,陳某產的兄長近日收到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書顯示,大火導致房屋西側的房間家具、電器等物品燒損,部分牆面脫落,客廳牆面有煙熏痕跡。經調查,起火點是進門左側距東側牆面約30厘米的地面放置的電瓶(鋰電池),起火原因為鋰電池故障導致熱失控引燃自身及附近可燃物。

陳先生稱,引起火災的是電瓶,不是電瓶車;事故認定書中只載明火災原因,沒有涉及責任認定。目前,其弟和弟媳的遺體還暫放在殯儀館,火災事故的善後事宜仍未妥善解決。

他表示,業主和物業對於本次火災是否應該擔責等問題,希望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共同出面調解,「給我們一個結果,該擔責的擔責,該賠償的賠償。我們也好盡快帶我弟弟、弟媳回老家辦後事,現在我和我父親、姐姐等幾位家屬一直在南京這邊住賓館等着也耽誤時間。3個孩子還在老家,我們也沒辦法幫忙照顧,而且我父親的身體也不太好」。

家屬近日收到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北京青年報)

此前,家屬在網絡平台發起求助籌得125萬餘元善款。經南京鼓樓醫院確認,善款用剩53萬餘元,4月8日已經返還至籌款平台。不少捐款人表示,願將剩餘款項留給孩子,不需退回。

3月30日,籌款發起人陳先生向平台發起申請,希望將剩餘醫療費用於陳某產夫妻二人的喪葬以及三個子女的後續生活教育支出。4月9日,經籌款平台的評議及公示,94%贈與人同意將剩餘善款用於陳某產夫妻二人的喪葬以及三個子女的後續生活教育支出,不同意者的善款全部原路退回。

經平台與籌款發起人協商達成一致,剩餘的醫療費將委託患者家屬所在地村委會監管,由村委會出具監管證明,資金已於4月12日全額匯款至村委會黨委副書記兼財務會計的個人帳戶。此外,家屬在其他平台也獲得26.4萬元的善款,除了用於陳妻王某雨生前治療費用報銷以外,如有剩餘將會用於其他同類項目。

陳先生表示,未來會負責撫養弟弟的3個子女,「把他們當自己的孩子,讓他們3個孩子一起長大,不會把他們分開,撫養費我也會出,如果之後有困難,我相信我的兄弟姐妹們也會搭把手」。

他感謝贈與人的關注和關心,表示剩餘善款會全部用於料理弟弟、弟媳後事,以及3個孩子的生活教育支出。若辦好後事,他將與家人商討出善款的具體使用方案並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