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男子假扮活佛斂財2億兼騙色 被判25年有期罰款2千萬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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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廳周三(13日)公布數宗涉及國家安全的典型案件,以提醒公眾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其中一宗案件為,一名男子因涉嫌偽造「活佛」身份,進行非法斂財、強姦猥褻女弟子,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利用群眾對藏傳佛教的虔誠,盜用、曲解和褻瀆藏傳佛教的教義實施詐騙、性侵等違法行為,以滿足其自身扭曲的個人私慾。(示意圖片)

案件顯示,王某想盡辦法拜一位老僧人為師,並在同門師兄魯某的幫助下,偽造當地藏族群眾身份,搖身一變成為一名「藏族人」取名「洛桑丹真」,舉行所謂「坐床儀式」後對外號稱「洛桑丹真活佛」。

其後,王某開始大肆斂財,在全國建立8大核心道場,下設各級分道場,在全國20多個省市發展弟子3000多名,要求每個弟子每年都要上交供養。除此之外,王某編造多個收錢項目,10多年時間非法斂財近2億元。

王某更要求每位弟子在皈依和修煉的時候發毒誓,終身聽命,不得背叛。編造「身加持」等歪理邪說,對女弟子實施精神控制,並將身體作為「法器」,任由其實施強姦猥褻。

王某一案被偵破後,警方以其犯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經營罪、強姦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魯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利用群眾對藏傳佛教的虔誠,盜用、曲解和褻瀆藏傳佛教的教義實施詐騙、性侵等違法行為,以滿足其自身扭曲的個人私慾。群眾要樹立「正信」觀念,提高信仰素質和對善惡的甄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