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遭狠夫踢肚捶頭 河南女起訴離婚法院不判:對孩子成長不利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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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女子難忍丈夫長期家暴,在經歷結婚、離婚、復婚的周折後,終向法院訴訟離婚,惟法院卻因離婚對孩子成長、教育極端不利為由判決不予離婚。

韓晴多次遭遇家暴。(九派新聞)

據《九派新聞》報道,來自河南長葛的女子韓晴(化名)與丈夫朱健2018年夏天結婚,二人婚後育有兩子。惟長子出生2個月左右,韓晴便遭遇了第一次家暴,韓晴說,「他(朱健)練過拳擊,打人總是先打頭,下手很重」,自己常常被打懵。

親戚得知韓晴遭遇家暴後,極力勸和二人,韓晴亦希望丈夫可以有所改變選擇和好。但好景不長,第二次遭遇家暴時,二人協議離婚,韓晴放棄所有財產只要了孩子的撫養權。離婚一個月後,在朱健求和下二人復婚,但韓晴說,「朱健全程沒有道歉,只說了一句『跟俺回去吧』。」

復婚半年之後,韓晴便多次遭遇不同程度家暴,甚至在她懷二胎時遭到朱健踢肚子、捶頭,以及剛出月子時被猛擊頭部到流血。此外,讓她無法接受的是,朱健對孩子也多次實施暴力行為。直至去年7月,忍無可忍的韓晴向法院起訴離婚,並提交9張照片作為證據。

韓晴與孩子被家暴。(九派新聞)

今年4月19日,河南省長葛市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法院認為,原、被告均稱雙方有家庭暴力、有互毆行為,僅此一項,不屬於法律規定必須離婚的基本條件。且原、被告婚史不長,兩個兒子年齡尚小,特別是二兒子尚不足半周歲原告即提出高婚訴訟,對兒子的成長、教育極端不利。「結合原、被告家庭實際情況,本院不支持原被告離婚的訴訟請求。」

上述判決引發網民憤怒:

「法院為了私利,臉都不要了」。

「婚姻不是自由的嗎?這麼搞,人從源頭上就不結婚了」。

「怪不得一些年輕人都不敢結婚了」。

「非要逼到夫妻之間血濺三尺才行」。

「互毆不是感情破裂?單方面挨打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