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曝一天只能上兩次廁所、沒提前報備遭開除 山姆杭州店回應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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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零售商沃爾瑪公司旗下的山姆會員商店捲入爭議,近日,來自浙江杭州、任職促銷員的王大姐表示,她被要求一天工作時間只能上兩次廁所,每次15分鐘,而且必須報備;由於工作區域離廁所較遠,她有次沒提前報備去上廁所,結果被主管撞見,之後收到了寫著「違紀開除」的辭職申請表。

據王大姐指,她2月入職杭州上城區山姆會員商店丁蘭店,但她最近拿到的電子勞動合約顯示簽約時間為4月16日,與其簽約的為廣州市達生市場推廣有限公司。根據合約,王大姐被安排到山姆會員商店從事產品促銷方面的工作。

不過,該店有一項要求,就是工作時間只能上兩次廁所,每次15分鐘,且需要提前報備,以「1號」作為報備上廁所的意思,若超時,員工會被警告,達兩次的話就要「執包袱」走人,而且該規定並沒有寫進工作手冊、合約中。據王大姐介紹,以早班為例,上班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用餐時間45分鐘,其中午飯是中午12時15分至下午1時,晚飯是下午4時40分開始,而一天只能上兩次廁所是指工作時間內,不包含用餐時間。

5月22日下午4時25分,由於有人來換崗,王大姐便和同事去上廁所,期間遇到主管,後者說飯前半小時不能上廁所,她們便回到崗位。可意想不到的是,該主管隨後在群組發布警告,稱「今天16時25分唐某某、王某去用餐,一張警告單,我之前開會說得很清楚,希望各位同事引以為鑑」。王大姐的同事稱是去上廁所而非用餐,獲對方回稱「沒有任何藉口,說得很清楚餐前半小時不去衛生間」。

後來,王大姐先後收到促銷員違例記錄單、辭職申請表,但王大姐認為自己沒有犯錯,拒絕簽署。25日,她又收到了限期回覆違紀行為的通知,顯示她兩次違紀,包括擅自離崗及當眾辱罵主管。對於辭職報告,王大姐堅決不寫,並讓工作人員把工資結清、社保交完,「你是開除我,你就給我寫一個開除單,開除單上給我註明因為什麼事情,他說算工資不可能的,我們都是每月30日的時候才給工資」。

周二(5月31日),山姆會員商店丁蘭店回應指,涉事員工不是與他們直接簽訂勞動合約的,而是與第三方公司簽訂的,店方正在跟第三方公司溝通,並指作為員工,覺得事實與新聞上的表述可能有誤差。就上廁所次數,該工作人員稱並沒有相關規定的,但一些崗位有特殊性,要求正常報備離崗時間也是為了確保能夠及時回到工作崗位。隨後,杭州山姆會員商店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有專門的團隊和同事在負責此事,目前事情正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