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LOL職業選手直播唱歌遭作曲家索賠10萬 網民:唱得太難聽嗎?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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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遊戲主播因在直播期間演唱歌曲《向天再借五百年》,遭作曲家張宏光起訴索賠10萬元(人民幣,下同)。張宏光稱,索賠金額並不重要,只是想藉此呼籲社會各界對音樂版權的高度重視,讓音樂人的付出有所回報。

6月30日,暱稱為PDD(真名劉謀,前英雄聯盟職業選手)的遊戲主播在網上發布兩段影片道歉。他表示,此前在直播中隨口即興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結果遭到版權方起訴,要求賠償10萬元,「這首歌很紅,十幾年前家喻戶曉」。

他坦言,自己以後不會隨便唱歌,希望大家知道直播是屬於商業範疇,唱歌之前一定要經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在此鄭重道歉,希望不要告我,我確實沒想用作商業用途,並未想通過唱歌積攢財富,如果需要賠償我也會積極配合」。

《上游新聞》報道,主播PDD前日(2日)回應稱,「事情沒有因為自己的道歉而過去,對方還在與遊戲直播平台做開庭前的協商」。據介紹,《向天再借五百年》由韓磊演唱,由樊孝斌作詞,張宏光作曲,該曲收錄於韓磊2004年12月28日發行的專輯。

對於索償一事,張宏光透過其學生胡世明回應稱,訴訟目的是為全國著作權侵權案件再增添一件維權典型案例,其意義是藉此呼籲社會各界對音樂版權的高度重視,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尊重知識產權的生態環境,讓更多音樂人的勞動付出,有所回報。只有這樣才能激勵更多音樂人、創作者,創作出更多、更好的優秀作品。

事實上,本次事件並非個例。 去年,歌曲《小跳蛙》的版權所有方起訴12名主播侵權,版權所有方麒麟童公司認為,主播在2016年至2019年期間,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在直播間演唱《小跳蛙》共59次,接受粉絲打賞,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屬於嚴重的侵權行為。最終,法院判決直播平台向版權所有方賠償4萬餘元。

北京市隆安(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玉潔指出,在網絡直播中,主播想唱就唱是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應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網民睇法:

就唱了兩句最多算個豬哼哼,這也要十萬太狠了

是因為唱得太難聽了嗎

我也要告音樂創作者,憑什麼沒經過我的同意就讓他們放音樂?我沒同意要聽,這侵犯了我的權利

不重要就索賠一元,為什麼是10萬元?言不由衷啊!

你創作的歌不是讓人唱的嗎?

如果這也可以索賠,那麼任何公開場合都不能唱自己沒版權的歌了?

這件事真讓我大開眼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