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5周年︱4港澳律師獲准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 何君堯成港第一人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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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司法廳昨日(6日)下午為4名港澳律師發出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書,其中,香港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執業律師何君堯成為第一名獲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的香港律師。

廣州媒體《羊城晚報》報道,據廣東省司法廳資料顯示,首批4人中包括香港律師何君堯及3名澳門律師鄺玉球、程嘉雯、譚曉紅,3名澳門律師此前都是內地律師事務所的派駐律師。目前因受新冠疫情影響,4人未能進入內地領取證書,將由他們於大灣區受聘的律師事務所或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代領。

就成為全國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何君堯表示「能夠獲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是我夢寐以求的。非常榮幸及感恩,會繼續努力,為內地同胞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為大灣區的發展而盡力」。

公開資料顯示,何君堯1984年畢業於英國州瑪高等教育學院(安格裡亞魯斯金大學),取得榮譽法律學士學位後,回港攻讀香港大學專業法律文憑課程,並於1988年取得香港執業律師資格,其後分別在1995年及1997年取得新加坡和英國及威爾斯律師資格,2003年被委任為中國委託公證人。於2019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中國政法大學頒授何君堯法學名譽博士學位。

司法部:港澳律師獲准在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

司法部6月24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22年6月28日起啟用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該證為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獲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從事律師職業的有效證件。

國務院辦公廳隨後印發的試點辦法規定,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根據廣東省司法廳此前發布的相關執業申請指引,申請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的條件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擁護《憲法》,擁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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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香港有關法律,經香港高等法院認許,在律師、大律師登記冊上登記,且未被暫時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大律師,或者在澳門律師公會有效確定註冊的執業律師;具有累計五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職業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譽或者違反職業道德受懲處的記錄;能用中文書寫法律文書,能用普通話進行業務活動;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參加廣東省律師協會不少於1個月的集中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港澳律師有望擴大市場至大灣區

香港共有約11,000名執業律師及約1,600名執業大律師。根據廣東省及香港和澳門特區政府提供的最新數據,2020年大灣區的總人口已經超過8600萬,地區生產總值達16,688億美元。

内地於2019年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確定了香港的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而去年公布的《十四五規劃綱要》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其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和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與法律專業息息相關。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49年11月建院,現有在編幹警500餘人,是全國建院歷史最長、幹警人數最多的中級法院之一。(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先生1月24日在法律年度開啓典禮致辭曾經表示,隨著國家「十四五」規劃以及國家的其他發展計劃(例如大灣區發展和「一帶一路」倡議)而來的機會,將為法律界帶來龐大市場拓展的潛能。首批同時獲得香港和大灣區資格的律師,正在進行實習培訓。當他們開始執業,其客戶可擴大至整個大灣區。那些希望其法律執業更上一層樓的律師,可以在香港發掘很多機會。

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介紹,與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裡的港澳律師不能承辦內地法律事務相比,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的執業範圍有質的突破。

他說:「粵港澳大灣區是經濟社會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跨境爭議也非常多,需更多熟悉內地、港澳、外國法律的專業人士參與其中,港澳律師在這方面具有獨特的專業優勢。本次試點工作打破內地與港澳法律制度不同帶來的法律服務壁壘,有利於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也有利於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