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拉多犬偷走出家遭砍18刀慘死 兇手:寧可打死也不讓狗傷害我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河南鄭州一隻僅8個月大的拉布拉多犬偷走出家,兩個小時後卻被發現慘死在小區垃圾桶。
主人姚先生稱,愛犬身上有18處刀傷,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及尋找血漬後,已確定為一名鄰居所為。目前,警方已成立專案組調查。

姚先生介紹,事發於1月27日傍晚約6時,他出門後,愛犬「葡萄」扒門柄後開門偷走,6時05分,「葡萄」乘升降機先到達5樓;6時17分,「葡萄」跟隨他人乘升降機到1樓。由於僅升降機有安裝閉路電視,之後再無拍攝到愛犬的身影。

當晚7時39分,有人在微信群組稱在負二樓垃圾桶處發現一個帶血漬的編織袋,袋內有物體會動。晚上8時15分,姚先生打開編織袋後,發現袋內是愛犬「葡萄」的屍體,身上有18處傷口。他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及尋找血漬後,發現是12樓一名鄰居殺害愛犬。

+4

姚先生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曾與涉事鄰居通話。鄰居解釋,起因是「葡萄」在其家又蹦又叫,為防止牠傷害自己,遂將狗打死,「我寧可把狗打死,也不能讓狗傷害我」。

至於「葡萄」是如何跑到鄰居家中,雙方各執一詞。姚先生認為,就算是出於自保殺狗,連砍十幾刀也過於殘忍,他要為死去的狗討回一個公道。

+1

《極目新聞》報道,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寵物狗作為當事人的私有財產受到法律保護,虐殺寵物狗屬於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若情節嚴重的,則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行為人則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付建表示,飼主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或者向法院起訴。如果寵物狗對主人來說是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網民睇法:

太恐怖了 潛在殺人犯 這個小區的其他人還放心和這種人住在一起嗎

壞人一定要受到懲罰

我一直堅信對小動物痛下殺手的,只是沒有能力對人下手罷了

你可以告知你所有的鄰居,他如此殘害動物,拋尸的手段又這麼嫻熟,下一次就是落單的孩子

感覺這種人是在拿狗練手,心理變態,沒準兒哪天就對準小孩子了。

「精神病」不能成為你虐殺動物的理由!

這個人一定是心理變態一定要抓起來 今天這麼對待的小狗明天就會報復社會

不接受和解,讓他坐牢

它坐電梯的時候好乖啊,可憐的寶貝

我他媽真的說累了,我們國家到底什麼時候出動物保護法?

動保法什麼時候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