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財產爭寵物 浙江夫婦離婚為寵物犬「撫養權」對簿公堂爭訟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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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報道,近日,浙江寧波一對夫妻因性格不合離婚,為爭奪共同飼養的哥基(Corgi)犬「毛豆」的歸屬權,打起了官司。
法院綜合多方因素考量,「毛豆」最終歸屬男方,女方可適時探望,雙方就歸屬達成一致,撤案息訴。

據悉,女方徐麗(化名)和男方趙丁(化名)經朋友介紹,於2020年2月登記結婚,後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決定離婚。離婚時,雙方在共同財產處置上完全達成共識,共住房屋為趙丁婚前財產歸男方所有,徐麗名下的車子歸女方所有。

不過,二人在婚後共同飼養的哥基犬「毛豆」的歸屬問題上產生了很大分歧。趙丁認為,「毛豆」由他購買,兩年來已有深厚感情,且房屋產權為自己所有,「毛豆」若歸屬自己可以不換生活環境,有利於其健康成長。徐麗認為,趙丁平時工作忙,是自己每天陪「毛豆」遛彎,「毛豆」已成為她生活的一部分。

威爾斯哥基犬(Welsh Corgi)是牧羊犬中的一個品種,原產於英國威爾斯。(圖 / VCG)

最終,二人因無法達成一致前往法院調解。法院指出,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飼養的寵物,屬《民法典》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可以請求分割,但寵物有生命,難以進行實物分割。綜合多方因素考量,法院認為「毛豆」歸屬趙丁更合適,但徐麗對「毛豆」亦有一定感情。經法院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寵物狗歸趙丁所有,徐麗可適時探望。

法官介紹,現代社會寵物已不僅僅是一個「物」,很多人已將寵物當成親人,是溫暖的安慰和陪伴,也是精神和心靈的寄託。中國現有法律尚無寵物「撫養權」相關規定,若夫妻離婚時無法達成共識,法院可協助調解或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