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生在朋友出租單位中縱火身亡 誰來賠償房屋損失?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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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18日)凌晨,上海長寧區有住宅單位起火,一人死亡。警方初步調查,32歲女死者張某某近日因情緒不佳,暫住朋友家中。事發時,張某某將朋友推出房間,並引燃房內物品,造成大火。
大火後,多個相鄰單位受損嚴重。不少居民在重新購置、裝修受損物件的同時,也擔心他們的房屋受損問題該如何賠償。

《澎湃新聞》報道,有住戶介紹,當晚11時許突然在家中聞到一股刺鼻的味道,開窗後發現有灰煙冒出。他與妻子尋找起火單位,最終在3樓的303室門外發現兩名女生,其中一人為該單位租客零女士。

住戶憶述,當時單位內的臥室房門被人反鎖,其中一名女生表示其朋友在臥室內點酒精,「一個女的慌慌張張地說『師傅你幫我踢踢門』」。警方與消防救援接報後趕到現場,立即將樓內的居民疏散,所幸無人受傷。

由於火災後家庭燃氣管道、電路、房屋結構等存在隱患,燃氣公司需要上門挨家挨戶檢查燃氣管道,不少住戶暫時搬到別處居住。離事故發生已過去幾天,但走廊依然有一股燒焦後的煙味,發生火災的三樓味道最濃烈,地面有積灰,走廊天花板也被煙燻成黑色。

起火的303室靠馬路的外牆幾乎全被燒黑,房屋玻璃碎裂,室內天花板燒黑。不少單位也在本次火災中受損,樓上403室的冷氣外機燒焦損壞,門窗、雨棚、晾衣架等受損嚴重,5、6樓的晾衣桿也被燻黑,不少人忙着重新購置、裝修受損物件。

有居民表示,2、3、4樓在本次火災中受損嚴重,「真是水深火熱,4樓在火裏,2樓在水裏。平白無故多了這麼多的事情,真的苦透」。

小區所在居委會正在為事故樓內其他住戶尋找法務諮詢,多名業主也準備找律師諮詢相關索賠方案。有居民稱,走法律途徑賠付需時,當務之急是先重新裝修再搬回家,然後把重裝「墊付」的財務單據交給居委會存檔,「到時候再看可以怎麼給我們賠付」。

誰來賠償房屋損失?

租客的朋友在租借房中引火身亡,很多住戶都關心房屋受損問題該如何賠償。

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詩圖認為,受火情波及的鄰居可選擇向起火單位的業主基於相鄰權主張賠償,也可以向實際縱火人基於侵權損害賠償主張相應損失。

若選擇前者,起火單位的業主在賠償鄰居損失後,也可以基於租賃合同關係的具體約定向租客追償,或基於侵權關係向實際縱火人追償。本案的實際縱火人已身故,若其有遺產,還可在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若沒有遺產,維權途徑的最終賠償責任主體則是租客。

同時,業主遭受的損失可基於租賃合同關係向租客索賠,或基於侵權關係向實際縱火人索賠。

向詩圖認為,該租客在承擔賠償責任後也有兩條救濟途徑。一是若其持有效證據證明縱火人的家屬繼承了縱火人的遺產,就可以在遺產繼承範圍內向其繼承人追償;二是若其有證據證明該縱火人民事行為能力有瑕疵,可以向其法定監護人或意定監護人再次追償,以救濟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