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4歲女童買擦膠遭猥褻 父親控店主為公務員:行拘9日罰太輕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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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14歲女孩,在社區超市購買擦膠時,遭到商店老闆猥褻,患上抑鬱症。其父控訴稱,「我和他是熟人,以前還在一起喝酒。作為縣上的公職人員,誰能想到他竟然幹出了這種下作的事!」

家住河南開封的女孩趙萌剛過14歲生日,據其父趙澤描述,10月29日晚9時許,女兒到社區門口的超市買擦膠。9時30分左右,哭著跑回家,全身顫抖,說自己被欺負了,「孩子告訴我,商店的老闆猥褻了她,對她又抱又親,還說和我是熟人,不讓孩子告訴我。」

聽到孩子哭訴,趙澤頓感晴天霹靂,並立即與妻子前往商店要求對方給出說法,對方矢口否認後,趙澤報警。據趙澤描述,雖然店主喝酒但神智清楚可以正常交流,店主妻子到場後,邊扇店主耳光邊罵「你都犯了幾次毛病了,還不改。」

警方調取3個監控畫面證實店主惡行

當晚10時,在警方的陪同下趙澤與妻子查看店內、書畫室及門口3個監控的影片,還原事情經過。9時10分左右,趙萌前往商店買擦膠,離開時,店主賈某民將孩子叫住,然後取鑰匙打開了商店旁的書畫室,開門後把她抱了進去。

「他親孩子,摸孩子的胸部,」孩子多次掙扎,想推開賈某民,「我女兒推不開他,他還把孩子往裡拽」趙澤妻子表示,影片有20分鐘,自己看不下去完整影片,「孩子多次掙扎才掙脫。」趙澤的妻子說,因為賈某民與趙澤相識,至今不敢相信對方會幹這種壞事。

店主為公職人員僅行拘9日
父親申請案件復議遭警方拒絕接待

當晚做筆錄時,警方告訴趙澤事件為刑事案件,因此十分信任警方。惟10月30日下午,有中間人找到趙澤,希望賠償2萬元,不再追究。趙澤表示,「這是對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我不接受和解,要求公事公辦。」

不過,10月31日,趙澤收到公安局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店主賈某47歲,以猥褻行政拘留9日。這讓趙澤難以接受,要求對案件進行覆議,但卻遭警方拒絕接待。無奈下前往信訪辦公室,對方讓趙澤「回去等電話」。

趙澤透露,賈某不只是店主,亦是當地縣裏的政府單位公職人員,且按其妻子的話,可見其並非初犯,應該從重處罰。不過對此,當地縣政府工作人員否認,稱賈某確實為縣政府職工,但不是領導,「這兩年他都沒在單位上過班,他被抽到其他單位了。」

女童患抑鬱 家屬要求嚴肅追責
警方回應「夠不上刑事犯罪」

據內媒《華商報》報道,當地警方認定案件為治安案件,不算刑事犯罪,「兩人在超市說話,然後賈某摟抱、親了孩子幾下。」對於趙萌家長稱影片有20分鐘一事,警方表示,過程非持續性,而是幾分鐘。並表示,查詢紀錄及紀檢處後,亦無發現賈某有此類案件犯罪前科。

11月3日,趙澤表示,他與親戚一同重新查看了監控,賈某民猥褻他女兒的行為持續了大約3分鐘,期間,女兒先後至少6次試圖掙扎,均被對方強迫摟抱、摸胸、親吻等,「我再次提了行政覆議,警方這次沒有拒絕,我希望賈某民受到應有的懲罰!」

趙澤稱,事件對女兒影響很大,很受傷,事發當晚孩子全身發抖。且事發至今幾乎不吃飯,孩子心理受傷嚴重。據其提供的《醫院門診病歷》顯示,抑鬱自評顯示「中度抑鬱症狀」;心理健康測試的臨床指向是「恐怖症」。診斷為抑鬱狀態。

14歲女童父親提供病例顯示,女童被診斷為抑鬱狀態。

律師分析,案件中被害人14歲為未成年人,且遭猥褻時間長達3分鐘,反覆掙扎仍遭對方強迫,且對方有前科行為,給被害人造成巨大心理陰影,屬於犯罪後果嚴重,應當認定賈某構成猥褻犯罪,而非行政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