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被拍肩「嚇到腦出血」急開顱 法院判「具誘發作用」賠償8萬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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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7旬老翁,3年前在住家樓下和鄰居聊天,突遭人拍肩嚇到腦出血,緊急送醫開顱,憤而將對方告上法院,日前判決出爐,認定「拍肩起到一定誘發作用」,獲賠8.1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上海法治報》報道,楊姓老翁家住浦東某社區,2020年8月20日晚飯後,下樓倒垃圾並與鄰居閒聊,不料物業工作人員張某悄悄來到他的身邊,「他大力拍打我的雙肩嚇唬我,我受到驚嚇後重心不穩差點摔倒」。楊姓老翁在張某的「惡作劇」後,立即與張某理論該行為的不恰當性。

楊姓老翁隨後返屋企途中即出現心慌、頭暈等症狀,到家後還出現嘔吐昏迷等現象,家人立即將他送至醫院救治,經診斷為右側小腦出血破入腦室、急性梗阻性腦積水、高血壓3級(極高危組),當晚即進行開顱手術。

楊姓老翁因旁人拍肩惡作劇,意外誘發腦出血,家屬緊急送醫開顱,此後病情反覆不斷進出醫院,遂將對方告上法院。此為示意圖。(白色強人劇照)

此後,由於病情反覆不斷就醫,楊姓老翁家屬透過派出所、居委會多次與張某進行協調,但協商未果。楊姓老翁認為,張某的故意拍肩驚嚇行為致高齡的他因受到驚嚇而發病,使他原本健康安詳的晚年生活變成生活完全無法自理的情境,給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折磨,認為張某的拍打行為具有明顯過錯,應對他的損失進行賠償。為此,楊姓老翁將張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擔15%的責任。

日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法院委託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意見為,楊姓老翁現患有器質性精神障礙,目前狀態符合精神傷殘七級情形。法院審理認為,楊姓老翁自身所患高血壓是其腦出血的主因,儘管張某拍肩行為未直接導致楊翁受傷,但對楊翁腦出血起到一定誘發作用,建議參與度範圍為5%-15%。

張某對於楊姓老翁陳述的事發情況沒有異議,但對於具體賠償有異議。他表示司法鑒定意見中他行為對楊老伯受傷的參與度是5%至15%,張某認為參與度只有5%。

法院最終酌定張某應承擔10%賠償責任,含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律師費在內,賠償金額為814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