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公司獎勵銷售團隊16輛BMW 負責人:只有使用權 3年後才送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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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青州市一生物科技公司日前年底獎勵銷售團隊16輛BMW(寶馬)車,引發熱議。據悉,這些BMW的獎勵對象是公司的銷售冠軍,然而,目前員工只有車輛的使用權,要待3年後才完全擁有車。

據公司公眾號周二(2日)消息,16輛BMW的獎勵對象是該公司的銷售冠軍,其為公司的發展作出巨大貢獻。因此,公司決定為這些優秀的銷售精英們送上這份特殊的獎勵。同日,相關負責人受訪表示,16輛BMW總共價值七八百萬元;之所以獎勵BMW,是因為這些銷售員確實為公司創造了業績和利潤,而其開著公司贈送的BMW出去跑業務也能增加自信和底氣。

公司獎勵銷售團隊16輛BMW。(微信)

不過對於被獎勵者也有一定的要求,負責人表示,獎勵者的工作年限要達到5年、10年以上才有。同時,他們現在只有車輛的使用權,所有權是公司的,「要達到3年以後,車才送給他們」。

周三(3日),當地一間出售BMW的4S店透露,上述公司確實是元旦期間在他們那兒提車的;當事公司的多名員工也表示,公司確實獎勵了銷售團隊16輛BMW。而消息登上社交平台熱搜,不少網民大感羨慕,但也有人對車輛的所有權表示疑惑,「三年後營銷人員能跳好幾家」、「一輛四十多萬的車綁一個銷冠三年,銷冠隨便被別的同行挖走可不止一輛寶馬」、「估計員工都想要現金」。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從法律角度而言,這種「使用權」的贈予在法律上是被認可的。這種獎勵方式需要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規定使用權的期限和條件,以保護雙方的權益。他表示,對公司而言,如此獎勵方式既可以提高銷售業績,又可以節省購買車輛的成本。但他強調,一旦銷售團隊的業績不佳,這種獎勵方式仍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