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大火|甯漢豪:重訂執法優次處理高危大廈 檢討建築物條例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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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佐敦道華豐大廈火災發生後,當局會循多方面加強消防安全執法和檢控,包括調配更多人手、重訂執法優次,集中資源處理例如單梯樓宇、多賓館或劏房、未有遵辦驗樓通知亦未聘請驗樓人員等高危大樓。此外,正全力檢討《建築物條例》,希望簡化檢控程序、降低檢控門檻。

她又透露,過去3年無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違例個案,法庭最高判處近3.3萬元罰款,平均罰款2500元,目前無人因而被判監。

甯漢豪(立法會直播畫面截圖)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16日)稱就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事故,已要求各部門增強執法效能。發展局長甯漢豪今日(17日)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上稱,消防處會加入由發展局領導的協作平台與屋宇署、民政事務總署和市建局,加強個案管理,協助法團或業主遵辦消防安全指示。

甯漢豪指,去年多宗樓宇外牆石屎剝落事故、嚴重火災等,反映業主未有認真看待樓宇維修等相關指令,當局的執法力度亦不足,當局正全力檢討《建築物條例》,希望簡化檢控程序、降低檢控門檻,今年內就逾期未遵辦驗樓等通知、潛建等違規建築物工程,提出建議諮詢業界和公眾。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建議修例,認為樓宇達到一定樓齡必須驗樓,無須等到當局發出強制驗樓通知。工聯會陸頌雄表示,當局針對違規劏房,糾正並處分300多個單位,雖然情況較前年有改善,但全港有約10萬劏房戶,質疑巡查比例太少。

無遵從強制驗樓令平均罰款2500元 暫未有人因而判囚

甯漢豪表示,過去3年無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違例個案,法庭最高判處近3.3萬元罰款,平均罰款2500元,目前未有任何人因此被判監禁,她同意有需要加大罰則,但要平衡僭建或未遵從改善防火設施的罰則。她又指,建築物條例檢討牽涉很多範疇,現時有600棟達30年樓齡樓宇獲發強制驗樓通知,會考慮就強制驗樓等設立法例。至於違規建構建築物,正與律政司商討,考慮是否日後一發現即檢控、或採用定額罰款。

另外,甯漢豪說,北部都會區是未來十年熟地和房屋供應的重要來源,亦是香港發展的新引擎;政府會繼續全力推進北部都會區和其他主要造地項目,今年將啟動多個新發展區的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亦會探討採用「片區開發」的模式,改善現金流和加快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