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要改革|倡政府港協「雙親式」監管總會 議員:公帑用得其所

撰文:李宇婷
出版:更新:

港協暨奧委會正檢討轄下體育總會管治,將公布新一份「體育總會機構管治指引」,從而檢轄下近80個體育總會或機構的行政運作及機構管治機制。一直跟進體育界發展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在新指引公布前建議,港協暨奧委會和政府以「雙親形式」監察作為「子女」的各總會,「港協係爸爸、政府係媽媽,一個在管治、選拔、上訴做監察,一個管理公帑運用」,各司其職,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他又建議參考國家做法,成立體育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本港體壇糾紛。

何敬康(李宇婷攝)

港協暨奧委會曾稱本月公布新管治指引

審計署於2020年的審計報告揭示港協暨奧委會管理不當,包括選拔運動員過程欠透明等,港協同年檢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並制訂企業管治方案。本屆巴黎奧運舉行前,本港也出現選拔運動員的爭議。相關檢討因涉及眾多機構,港協方面曾指工作較預計中複雜,義務秘書長楊祖賜今年七月曾表示,方案首個草稿已完成並提交政府,預計原則上9月中公布。

霍啟剛曾透露,新一份「體育總會機構管治指引」可於本月公布。(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也曾指,政府投放不少資源,協助運動員爭取佳績;預計9月公布機構管治指引改善體育總會管治,可能牽涉修改憲章等,會與各總會密切溝通。

港協暨奧委會轄下各體育總會每年可獲政府財政資助,部分總會的年資助額可達千萬元計。何敬康在新指引公布前,今日(19日)建議,港協暨奧委會和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以「雙親形式」監察作為「子女」的各總會,「港協係爸爸、政府係媽媽,一個在管治、選拔、上訴做監察,一個管理公帑運用」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他指,未來康文署不只管理發放資助,更應要求各總會定期匯報財政開支、訓練工作、是否符合港協成為本港體育總會的資格待,更要對外公開相關內容,以避免令人感覺各總會的帳目混亂等,可專心培育運動員。

何敬康批有體育總會的收支情況不夠透明

他強調,體育總會獲公帑資助,但使用情況不夠透明,有被質疑是否用得其所。他更以舉重健力總會個案為例,指在疫情期間以6位數開支辦海外比賽,但未有公開資料詳情,他曾在立法會層面向當局查詢但未有回覆,期望有更多交代。

他續說,他說過去審計署也就不同的範疇有不同提問,但仍欠缺改善處理公帑使用的方案,認為政府要正視,應該有機制進一步審核,或需要減少資助額。

引入專業仲裁調解員 解決多方間爭議

至於未來體育發展,何敬康認為可引入體育仲裁機制和委員會,世界各地均曾出現總會、運動員和教練等持分者出現爭議,如在比賽或財務案排,建議引入專業仲裁調解員協助排解爭端。他又指,總會內部有上訴機制,但翻查個別總會官方網站資料,發現不少總會上訴委員會的成員,正是負責展開聆訊的同一人:「有種球證旁證是同一人的觀感」,建議上訴機制委任更多第三方人士參與,改善上訴機制,必要時港協可介入。

方力申也曾炮轟泳總制度不公

全民選拔廣納體育人才

政府投入大量公帑旨在培訓本地有潛質運動員,以為港增光。但奧運前,前港隊代表方力申旗下泳會有達標小泳手因泳會級別未夠高,一度被泳總拒絕參加錦標賽,事件更上升至特首李家超關注的層次,也令社會質疑本地運動員的選拔制度是否公平、是否真正能為香港挑選出最有潛質和實力的運動員,何敬康希望各總會可因應實際情況,放寬旗下選手累積分數可評核準則,又建議為不屬任何總會的個體運動員提供有效選拔途徑,爭取更多有潛質運動員代表中國香港,達至全民選拔,國家重視廣納體育人才,不希望埋沒運動員的人才。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