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展無攤分23居屋管理維修費 穗禾苑住戶稱房署決定不攤分費用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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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於2005年拆售180項停車場及零售設施予領匯(現已改稱領展),但當中交易細節未有公開。傳真社日前報道,根據當時協議,領展須攤分23個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維修費,惟沙田穗禾苑一項地底供水喉管工程則以「用水量」計,最終住戶承擔近96%費用,即2244.3萬元。
「穗禾覺醒」成員兼現任法團司庫梁小姐今日(10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曾翻查過去文件,房屋署曾稱管理權移交新成立的業主立案法團後,再無攤分安排。

穗禾苑業主多付逾千萬元維修費。(資料圖片)

穗禾苑造價逾2,300萬元的地底供水喉管工程於2013年進行,非以法團成員身份上節目的梁小姐稱,在2016年加入業主立案法團後,翻查準業主立案法團見面會議記錄,曾經有文件提及攤分比率,但隨住穗禾苑的管理由房屋署交給新成立的業主立案法團負責後,房屋署卻稱由於管理權交給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和維修費就不再有攤分比率的安排,要由法團全數負責。

梁小姐又看過會議記錄,指房署當年沒有提及攤分比率,卻同意以用水量計,她不滿負責執行協議的房署當時沒有提出有攤分比率的安排。

協助法團的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隨著物業由政府出售予領匯(現稱領展),再由現時買家持有,原則上,有關協議仍然生效。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民主黨羅健熙亦稱對事件感到匪而所思,指房委會同領匯有買賣協議,卻不提醒業主,而且房署在今次事件上有份付費,理論上清楚攤分安排,不解為何沒有通知業主署方其實付少很大部分工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