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王全璋案未有公開審理 大律師公會:降低內地司法制度信心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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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709事件」被扣押、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上月底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剝削政治權利5年。
大律師公會今(19日)發聲明,表示關注王全璋在獄中所受到的對待及案件不公開審理,認為有關當局未有解釋王全璋案件如何涉及國家機密,又未有保障王全璋選擇律師的權利,表示此舉將會減低公眾對內地司法制度的信心。

709律師的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12月28日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訪,被特警阻攔,現場亦有其他自稱是上訪者的人士,阻擋記者採訪。(美聯社)

聲明指出,大律師公會留意到,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容許法院不公開審理有關於國家機密的案件,但有關當局未有解釋王全璋一案如何涉及國家機密,又指王全璋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的權利並未得到保障。聲明指,根據報導,王全璋家人所聘請的律師未能與王全璋會面,但內地政府卻委派了律師劉衛國代表王全璋,反映王全璋自由選擇代表律師的權利並未有得到保障。

聲明又表示,王全璋由被捕後,遭拘留超過1200天(逾3年)才獲得正式審訊,質疑內地政府從未解釋為何需要這麼長的拘留時間才將他帶上法院進行審訊。

大律師公會對內地政府未能給予王全璋一個公開的審訊,感到非常關注及遺憾,認為此舉將會減低公眾對內地司法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