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鍾國斌倡剔除經濟罪行 法政匯思:違立法原意不可行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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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擴展適用範圍至中國內地及台灣,惹來商界憂慮。曾任香港總商會主席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早前明言,商界對於修例感到擔心。美國商會亦於日前就修例向保安局提交的意見書,強調對修例持極之保留的態度,認為修訂《逃犯條例》將成為外資考慮是否在港建立或保留基地風險評估的一個主要因素,更可能進一步削弱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競爭力。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昨天(6日)建議,把經濟罪行從《逃犯條例》剔除。本身是大律師的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接受電台訪問時直指鍾國斌的建議不可行,認為會失去《逃犯條例》的立法原意,又認為即使把經濟罪行剔除,當權者亦可把政治罪行包裝成兇殺案,把涉事人移交。

鍾國斌提倡把經濟罪行從《逃犯條例》剔除。(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吳宗鑾今天(7日)早上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指出鮮有就政治議題發聲的美國商會,亦就《逃犯條例》修例表達憂慮,相信美商會的意見會有一定影響力。

對於鍾國斌提倡把經濟罪行從《逃犯條例》剔除,以釋除商界的疑慮。吳直指鍾國斌的建議不可行,認為會失去《逃犯條例》的立法原意,又認為即使把經濟罪行剔除,當權者亦可把政治罪行包裝成兇殺案,把涉事人移交。

大律師公會早前提議擴大香港刑事法庭的管轄範圍,可處理香港永久居民在境外涉嫌謀殺、死者亦為香港居民的案件。吳宗鑾認為該建議可行,不過若落實該建議,不可設追溯期,意味不能處理台灣拖篋棄屍案。

吳文遠亦對結果感到驚訝。(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吳文遠上訴得直 吳宗鑾:受襲者需感憂慮才構成普通襲擊

另外,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並擲中一名署理總督察,吳原審時被裁定普通襲擊總督察罪成,判囚3星期;他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高院昨天(6日)裁定吳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均獲撤銷。法官指,案中有充份證據證明吳有意圖襲擊梁,質疑律師司為何選擇檢控吳文遠普通襲擊總督察,認為若因為梁當時是特首,為了要避免傳召他作為控方證人而作出這樣的選擇,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原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認為做法明顯地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故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吳有罪,裁定吳上訴得直。

吳宗鑾指出,要構成普通襲擊罪成,受襲者需要感到憂慮,才能構成完整的控罪元素,惟案中被擲中的署理總督察在被襲擊前,並無對受襲感憂慮,因此沒有充份證據證明吳文遠有意襲擊總督察;相反,梁振英在受襲時稱令他恐懼驚慌,若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定罪的機會很大和「直接了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