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林鄭:報告不用花太長時間完成 傾向公開報告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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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傳媒報道,中央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任期內完成《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林鄭今(1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強調立法屬憲制責任,她會審時度勢,創造有利條件。

林鄭月娥強調立法屬憲制責任,她會審時度勢,創造有利條件。(梁鵬威攝)

對於《基本法》23條立法,林鄭月娥表示,立法屬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而政府會審時度勢、謹慎行事、努力創造有利條件。惟林鄭提及,未有本地立法前,不等於政府對違反憲法、《基本法》、危害國家安全及試圖分裂國家等行為視為無睹,亦不等於香港現行法例會避而不用,她指保安局去年引《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是明顯例子。

中央要求林鄭就取締民族黨交報告,林鄭稱相信不用花太長時間可完成,惟會與律政司商討會否受或出現的司法程序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