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對港自由造成毀滅性打擊 三人權組織促撤修訂

撰文:鄭榕笛
出版:更新:

政府早前宣布修訂《逃犯條例》時剔除9項罪類,並將於周三(4月3日)在立法會大會上進行修訂條例草案首讀和二讀。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聯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及香港人權監察,聯名致函特首林鄭月娥反對修法,認為修訂可能使被移交人面臨移交至施行酷刑或其他虐待及不公正審判的國家,形容會對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所承諾的自由「造成毀滅性打擊」。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聯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及香港人權監察,聯名致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反對《逃犯條例》修法。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修例有害香港法治聲譽,應予撤回,又指中國司法系統經常發生任意拘留、酷刑和其他虐待、嚴重侵犯公正審判權,並存在各種未經審訊下將人拘押並與外界隔絕的各種體系,均有紀錄可稽。

人權觀察稱,根據現行法例,香港政府只能引渡人員到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國家,其他國家則須逐一個案處理。要更改上述安排,必須由特首下令,並經立法會審議通過。但人權觀察指,香港特首實際上是由北京挑選,而立法會也只有部分議員為普選產生。

理查森憂慮修例案將增加人權工作者和其他批評中國人士被編造罪名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的風險,「它將對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所承諾的自由造成毀滅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