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劉鑾雄提司法覆核 郭榮鏗:草案無提追溯期或存漏洞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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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並於明日(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修例內容令香港可向內地移交犯人,惹起民主派及部分商界人士擔憂。
反對將內地納入移交逃犯適用範圍的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今日(2日)出席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時,談及事態最新發展。他認為,雖然昨日商人劉鑾雄就逃犯條例修訂提出司法覆核,但覆核要在立法程序完成前獲得法庭許可,具有相當難度,他相信修例有大機會7月通過。
他又指,會繼續在國際層面做遊說工作,除了與美國溝通外,也會到德國講解,讓歐盟和國際社會關注事件。

郭榮鏗指,會繼續在國際層面做遊說工作,除了與美國溝通外,也會到德國講解,讓歐盟和國際社會關注事件。(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郭榮鏗指,現時與中國簽訂引渡協定的歐洲國家,包括法國、意大利、葡萄牙,都指明不會將國民送往中國受審,認為倘香港通過修例,其他國家很大機會審視,甚至取消與香港簽訂的引渡協定。

對於劉鑾雄提出的司法覆核中,提到法例修訂後的追溯力問題,郭榮鏗就認為,現時政府草案沒有釐清追溯力問題,只是一廂情願地聲稱為處理台灣殺人案立法,自覺條例有追溯力,但問題可能並非如政府想像中簡單,因法例如不訂明,未來或仍會遭到挑戰。

至於司法覆核獲能否獲得法庭批准提出,郭榮鏗就指,政府最強的理據是法庭不能過問立法會事務,除非提出司法覆核一方證明政府在現階段已有機會違憲,法庭非介入不可。他又解釋,如法庭不允許現階段提出司法覆核,當法例通過後,劉仍可再提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