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指示秘事長收回通告 涂謹申未獲對方回覆:感失望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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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4日)以37票贊成、16票反對,通過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取代民主派議員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惟事件又再節外生枝,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秘書昨晚發信通知議員,要求在周一(6日)中午前就內會指引表態,此舉引起涂謹申不滿,指秘書處未經他同意和指示下發通告屬越權行為,質疑秘書處的中立性。
秘書處其後向傳媒解釋,指由於現時法案委員會未選出主席,秘書須通知委員有關內會的指引,認為切實可行的做法是以書面通知所有委員,並請委員根據《議事規則》考慮。涂謹申今日(5日)在電視節目中指,秘書處的解釋自相矛盾,認為「真空論」不成立,因為秘書清楚知道按規矩,是由上一次會議主持人安排下一次會議日期等細節。

涂謹申反對以書面傳閱方式討論內會指引,指若有任何一名議員反對內容,都要留待會議上討論。(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涂謹申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重申,法案委員會不能在未經他同意下發出通告,強調內會指引應該在法案委員會內討論後,決定採納與否。他表示,根據《法案委員會主席手冊》第4.27段,僅「主席」有酌情權「指示將一項須由法案委員會決定的事宜,藉傳閱文件方式交由各委員研究」,若有任何一名議員提出反對,都要留待會議上討論,反駁指雖然目前法案委員會未有主席,但不代表秘書處有權代為發通告,「如果秘書處都得,無理由第一次會議完結後還需要我去訂第二次、第三次會議,根本從來無主席真空期」。

涂又指對秘書處中立性失去信心,他昨晚指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收回該通告,但時隔一日未得到對方任何回覆,令涂謹申感失望。

被問到會否在明日舉行的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堅持擔任主持人,涂謹申指他的個人榮辱屬次要,但事件牽涉到秘書處有否依從規矩,強調「現在這一秒鐘我仍是主席,會繼續做自己應做的事」。他又指若屆時秘書處或建制派反對由他主持,坦言不足以跟秘書處數百名職員抗衡,但不排除將來會有法律挑戰,「唔通我同保安打交?如果你要抬我走,或霸王硬上弓,只會暴露秘書處的醜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