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主黨觀察員昨被捕 監警會:與觀察工作無關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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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今天(5日)表示,指會方接獲查詢,指一名觀察員(並非委員會委員)於昨晚(4日)被警方拘留。監警會已得到警方證實事件。
據了解,該人為民主黨黨員林浩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接受傳媒查詢時證實事件。
監警會澄清,會方昨天未有派遣任何觀察員履行上述的法定職能,又指該人士被警方拘留原因,與監警會工作無關。

據了解,林浩揚(右二)是在清場期間被捕。(黃碧雲facebook)

監警會今天發聲明指,會方接獲查詢,指會方一名觀察員(並非委員會委員)於昨晚警方拘留,監警會已得到警方證實事件。

監警會指出,在觀察員計劃下,保安局局長會委任合適人士出任監警會觀察員,並根據《監警會條例》(《條例》)第37條(1)(a)及(b)賦予的權力,負責協助監警會進行以下工作,包括出席投訴警察課就某須匯報投訴而進行的會面和觀察投訴警察課在某須匯報投訴的調查中的證據收集。

監警會澄清,會方未於昨天被派遣任何觀察員履行上述的法定職能,又指出該人士被警方拘留原因,與監警會工作無關。

據了解,被捕人士是林浩揚,據了解他在清場期間被捕。林浩揚曾於2004至2011年擔任油尖旺區議會櫻桃選區議員,2015年曾參選當區區議會選舉,最終落選。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據她了解,林浩揚昨晚是在西環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他直言,林浩揚擔心示威有衝突,曾向監警會反映,派出觀察員觀察遊行及示威,惟監警會未有作出相應行動,他遂自行前往遊行現場。

黃碧雲強調,據他了解,林浩揚沒有作出任何非法行為,如掟磚、襲警等,現時仍在長沙灣警署扣留,民主黨希望他和觀塘區議員莫建成盡快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