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李柱銘批《緊急法》違基本法 田北俊促政府澄清拒用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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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政府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稱《緊急法》)處理現時的香港情況,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今日(31日)表示,若政府不澄清是不引用《緊急法》,將為國際和商界帶來很大影響,促政府盡快澄清不會引用,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亦相信《緊急法》違反《基本法》。

李柱銘批《緊急法》違憲。(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田北俊表示,動用一條50多年前殖民地時期才用過一次的法例並不恰當,讓政府可做任何事,包括凍結資產,令資金不可出入香港,他相信政府若不盡快澄清不引用《緊急法》,將為國際和商界帶來很大影響。他又估計,政府可能認為電台、報紙和社交媒體控制不了,所以想透過《緊急法》針對傳媒,但他認為香港言論自由下,引用《緊急法》會令人感覺港府控制不了現時局面,促請政府澄清不會引用。

李柱銘:可架空立法會 不用人大釋法

李柱銘就批評《緊急法》讓特首和行政會議能夠立法,架空立法會,人大都不用釋法。他又指,《基本法》將立法權交給特區,而特區只有立法會可立法,若特首和行政會議可立法,根據《基本法》一定錯、違憲。

他又解釋,《緊急法》設立於1922年,若香港出亂子,英國派軍隊坐船到香港需時,所以行動要快之下,便將所有權交給港督,「三軍總司令都是他,他根本代表英女皇管治整個香港」,與今日的香港情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