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檢控官被指教示威者避調查 遭律政司停處理涉警案件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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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有律政司檢控官在Facebook評論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的衝擊行動警方執法情況,並且教示威者被捕的話,在律師到達前都不要說話和簽任何文件,做法被質疑教人逃避調查。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查詢時指,檢控人員公開表達意見時,應確保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履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涉事檢控人員從來沒有處理過任何涉及「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但將不會處理涉及警方的案件。

有律政司檢控官被指教示威者避調查,以及評論警方執法的情況。(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指,一向不會評論個別報道,但由於查詢的內容有可能影響到外界對律政司檢控人員獨立性的觀感,因此律政司作出以下聲明。

發言人表示,檢控人員公開表達意見時,應確保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履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查詢所提及的檢控人員從來沒有處理過任何涉及「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發言人指出,為免外界有可能對相關檢控人員因其公開表達的意見而產生他未能不偏不倚地履行職務的觀感,因此有關人員將不會處理涉及警方的案件。今次的事件,律政司會按照內部既定程序處理。

檢控人員個人意見 應不偏不倚、獨立、公正

發言人指,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要求檢控人員不得受任何涉及調查、政治、傳媒、社群或個人的利益或陳述的因素影響。發言人又表示,作為檢控人員,他們必須確保以個人身份所發表的意見,無礙他們以專業、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職務,並應該保持獨立及公正,尤其日後有機會處理相關的案件。

一般情況下,律政司檢控人員除處理涉及警方的案件,亦會負責入境處、海關等執法部門的刑事案件、商業及控告政府等案件,以及草擬法例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