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要求獲發會員證 記協:請證明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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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28日)警方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因不滿近期警察對待傳媒嘅手法,而突然站出來抗議,令記者會腰斬,事後有指該記者為自由身記者(freelance)。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向香港記者協會表示,自己編過學生報,又做過傳媒機構董事和電台時事節目主持人,要求拿一張會員證。記協則表示梁振英錯誤理解自由身記者,如要申請記者證,請提供新聞工作的證明,包括證明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梁振英要求獲發記協會員證全文↓

梁振英在facebook發文,希望申請記協會員證。

梁振英在facebook表示,在警方記者會抗議的記者,佩帶的記者證「只是記者協會編號F200的會員證,不是傳媒機構的工作證」。

他說,「原來沒有傳媒機構的固定工作,只是自稱freelance,前一日才向記者協會更新會員證的人也是記者,也可以帶備道具,大模大樣到警察總部干擾記者會的進行」,「哪在示威暴動現場的品流雜就可見一斑了」。

梁振英指自己編過學生報 做過傳媒董事

梁振英表示,自己編過學生報,長時期投稿中外報刊,做過傳媒機構董事,也做過電台電視台時事節目主持人,接受過幾千場的媒體採訪,熟悉媒體採訪手法,問記協能否拿一張會員證。

記協回覆梁振英表示,公民記者、獨立記者亦是推動資訊自由流通和新聞自由的重要元素,故絕不認同所謂「假記者」的指控。又指要判斷一個人是否記者,視乎的是其在現場是否專業合宜採訪,而不單因乎其持有的證件、衣着或裝備,相信專業執法的警方有充份的知識和訓練分辨記者和示威者。

記協回覆全文如下↓

請梁提供新聞作品 強調警方認可記協會員證

梁振英希望申請記協會員證,記協表示如果要申請正式會員,並如日前記者會上示威的自由身記者一般,有資格申請記協的記者證,而非F200會員證,請提供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證明。而如果梁振英為自由身新聞工作者,請提供服務傳媒機構工作證,以及近一年刊登的新聞作品,相關要求詳列於記協網站,收到後將會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

記協又表示,記者會示威的自由身記者為多間國際傳媒工作,因此取得記協員會證及記者證,而《警察通例》列明持有記協會員證的人士都是警方認可的傳媒代表。

梁問freelance是「失業或半失業?」

至於梁振英文中提及freelance時,後面加上括號稱是「失業或半失業?」記協指自由身記者從來都是傳媒行業重要的組成部份,本地以至外地傳媒經常都會聘用自由身記者以應付突發工作,這種說法是貶低各行各業的自由身工作者。

梁振英晚上再回覆記協,繼續質疑記者的資格,又表示近月示威活動都有大專院校學生到場拍攝,詢問這些學生是不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