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1.2」遮打、愛丁堡廣場集會 警發不反對通知書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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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劉頴匡發起於本周六(11月2日)於維園和添馬公園舉行集會,但遭警方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主辦方提出上訴,今天(31日)亦遭駁回。不過,警方傍晚向周六於遮打花園及愛丁堡廣場舉行的公眾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警方向愛丁堡廣場集會申請發不反對通知書。

警方向「11.2」愛丁堡廣場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通知告生效時間為下午5點至晚上10時,地點為愛丁堡廣場大會堂低座對出空地。遮打花園集會同樣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生效時間為下午5點至晚上10時。

劉頴匡等人早前計劃於維園和添馬公園舉行集會,主題為「求援國際,堅守自治」,不過警方以集會地點附近有「高危建築物」,可能成為攻擊目標等為由,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集會籌委決定提出上訴,不過今天遭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