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人民日報再批港法院禁蒙面法裁決:必須嚴懲所有暴徒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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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超過5個月,各方暴力行為都有升級。《人民日報》海外版今日發表署名文章,表示必須嚴懲所有暴徒,又批評高等法院公然挑戰人大常委權威,稱香港可考慮成立特別法庭快審快判。
文章稱,臨近區議會選舉,暴徒及背後「反中亂港」勢力愈發囂張,妄圖將香港推入萬丈深淵,借此奪取特區管治權。止暴制亂刻不容緩,暴徒必須嚴懲不貸。又要求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構要「更好地擔起責任,不負民意所託,不辱職責使命」。

《人民日報》海外版文章再批評香港法院,稱判決「無異於給暴徒壯膽」。(資料圖片)

稱司法機構要以香港最根本的利益為依歸

《人民日報》指,除了特區政府和警方恪盡職守,香港司法機構也應在法治精神指引下切實維護社會安定。又表示法律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重要手段,打擊和遏止犯罪是司法機構的天職。司法機構要以香港最根本的利益為依歸,嚴格依法懲治所有暴徒。

批近期判決「無異於給暴徒壯膽」

文章稱,香港司法機構不能縱容違法犯罪,作出在客觀上鼓勵暴力活動的判決。「襲警辱警者被法院輕判,侮辱國旗者只被判200個小時社會服務,此類判決比比皆是,無異於給暴徒壯膽,已成為香港止暴制亂的現實障礙」。

對於高等法院判決《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該文章稱是「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

要求成立特別決庭「快審快判」

《人民日報》指,法治社會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司法者若不堅定法治底線,法律的公正與威嚴就無法彰顯,罪惡就有恃無恐」。又引述法律人士呼籲,香港可考慮採用國際慣例,成立特別法庭,委任專職法官審理相關案件,快審快判。

文章最後要求香港所有公權力機構應果斷行動,社會各界也應凝聚共識,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法打擊、懲治暴力犯罪活動,支持特區檢控和司法機構各司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