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臻稱囚犯限收30張聖誕卡 懲教署:沒有限收 僅限保留數量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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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關注在囚人士權益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今日在Facebook發帖,稱荔枝角收押所監獄自訂新規矩,規定囚友只能收30張聖誕咭。他其後向記者透露,有囚友反映當局要求他們最多保留30張聖誕卡,其餘的需交給懲教署。懲教署回覆《香港01》時指,根據現行機制,署方並沒有限制在囚人士收取聖誕卡及賀卡的數量,但對在囚人士保留賀卡數量則設30張為上限。

早前不少組織均發起「和你寫」活動,將聖誕卡寄予在囚被捕示威者。

反修例風波觸發大規模示威,累計超過6,000人被拘捕,不少運動支持者趁聖誕佳節,向他們寄聖誕卡。不過,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今日就在社交媒體Facebook發帖,指荔枝角收押所監獄自訂新規矩,規定囚友只能收30張聖誕卡。不過他補充,「希望這只是據聞,不是真的」。

邵家臻其後向記者透露,有關新規定的消息來源來自囚友,囚友向他透露,當局要求他們在7日時間內,只能從100張聖誕卡中保留其中最多30張,其餘則要交還懲教署。他指過去並沒有相關規定。

翻看監獄條例234章25條就有關信件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囚犯可收受任何人的來信,數量不限,但在某些情況下或會有限制,譬如當監督衡量,信件會對監獄保安構成危險,「如監督合理地相信某信件會對任何個人的人身安全或對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造成威脅,則囚犯不獲准許發出該信件予任何人或收受任何人的該來信」。另外囚犯之間互相傳信,都會受到限制。

曾淪為階下囚的邵家臻,經常為囚犯權益發聲。(羅君豪攝)

懲教署:最多保留30張 其餘交親友保管

懲教署回覆指根據現行機制,署方並沒有限制在囚人士收取聖誕卡及賀卡的數量。但基於儲存及保安理由,每名在囚人士在收取後,可選擇保留最多30張卡,其餘數量交回其親友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