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18億橫洲工程撥款 表決前無響鐘險需重新投票

撰文:鄭榕笛 劉錦華
出版:更新: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13日)通過橫洲公營房屋發展工地平整工程,造價由本身約23億元,下調至18億元。雖然項目本身無太大爭議性,但由於在投票過程中卻因為一個小小的技術問題而惹出「表決無效」的疑雲。

如以投票鐘投票 需要響鐘等5分鐘再投票

財委會在今(13日)上午在未有響鐘的情況下,以電子表決系統投票通過公民黨譚文豪的臨時動議,以及橫洲18億元撥款。惟及至下午4時,財委會秘書提醒主席陳振英,即使無議員要求記名表決,一旦議員採用投票鐘而非舉手的方式投票,按議事規則都需先響5分鐘表決鐘再投票。故財委會在早上通過的兩個項目被視為無效,須重新表決。

建制、泛民議員錯愕 一致反對重新投票

全體議員聞言均對決定感愕然,建制派及民主派多名議員分別提出規程問題一致反對重新投票。民主派議員毛孟靜憂慮有早上已投票的議員未能出席下午會議重新投票,做法對他們不公道,「你哋自己嘅失誤唔可以擺喺我嘅表決之上。」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表示,若財委會主席視早上的投票為不記名投票則該結果「一定有效」,而既然早上財委會會議中所有同事都選擇採用不記名方式投票,只是以科技幫助投票。而朱凱廸、黃國健等議員認為當時已經宣布表決結果有效,質疑不應推翻該結果。

最終陳振英與立法會秘書處商討後,裁決有關譚文豪臨時動議的動議為不記名投票。而橫洲撥款項目則視為記名投票表決,但「可以接受」後者未能完全符合規程,故不需重新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