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一文看清限制人群聚集聚餐新措施 違者最高罰多少?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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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俗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爆發,本港至今已有超過500宗確診個案。特首林鄭月娥今(27日)晚上召開記者會,指行政會議下午召開特別會議,會上通過兩條《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 之下新增規例,禁止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限制餐飲業務的營運,包括枱與枱之間的距離要有1.5米、一張枱不可多於四名顧客等,有效期14天。
至於政府周一提出的「禁酒令」,林鄭稱只屬建議,聽取意見後認為規管聚集和聚餐的措施更適合。林鄭又指,本港的公共衛生處於緊急狀態,希望嚴苛的法例能起阻嚇作用,亦冀市民能夠自律,為己為人,自我約制,如非必要不要外出,外出亦不要參與群組聚集活動。

新一輪防疫措施,限食肆顧客的數量必需限制在座位的半數或以下等。(余俊亮攝)

一. 禁止四人聚集  婚禮、喪禮等獲豁免

林鄭表示,星期日凌晨起,將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不過12項情況獲豁免,包括工作間、履行政府職能、法院、立法會、區議會、婚禮及喪禮等,有效期為14日。若違反者會判以定額罰款2000元,或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她又指,禁止4人以上在公眾地方聚集的規例並無科學性基礎,不過強調曾參考數個國家,人數限制分別為2人至10人不等,考慮到本港如果一家三或四口出席場合被限制或太嚴苛,但限制10人又可能太多,故決定限制不超過4人較合適。

二. 6項措施限制餐飲業  食肆客人數目限於餐廳座位一半

政府向餐飲業推出6項要求,包括食肆不可提供超過一半座位、枱與枱之間的距離要有1.5米、一張枱不可多於4名顧客、食客和店員在食肆內需佩戴口罩,顧客用膳後便需戴回、進入食肆前需接受體溫測試、食肆需要提供消毒洗手液。規例將於星期日凌晨生效,違者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部門會加強人手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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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6類公眾場所需要關閉

政府宣布明日下午6時起6類場所需關閉,包括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桌球室、溜冰場、戲院及派對房間等,為期14日。林鄭稱,規例會訂明執法的工作,執法權力、巡查及罰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