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批兩辦干預香港事務 梁振英再發炮:說法誤導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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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至今經過14次會議,仍未選出正副主席。港澳辦、中聯辦昨日(13日)先後批評主持選主席程序的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其他民主派議員,行為屬「政治攬炒」,甚至「令人質疑有違有關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郭榮鏗其後回應此屬政治謾罵,民主派則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屬於香港內部事務,促請兩辦慎重自重。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今早(14日)再在社交網發炮,指郭榮鏗、公民黨以及全體泛民立法會議員的回應,屬「轉移視線、不盡不實」,認為選主席工作「屬香港內部事務」的說法誤導。

梁振英批評,郭榮鏗、公民黨以及全體泛民立法會議員的回應轉移視線,隻字不提有沒有拉布。(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指泛民回應「隻字不提有沒有拉布」

梁振英指,《基本法》是全國人大制定、國家主席令公佈實施,規定了立法會和其他機關的職責,任何人、任何機關拒絕履行《基本法》規定的職責,包括鑽《議事規則》的空子,拒絕履行立法會的職責,中央絕對有權譴責。這是立法會的法定職責問題。

他認為,泛民提到此事(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屬香港內部事務」,明顯是誤導,因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根據《基本法》的高度自治,立法會在按《基本法》行使權力的同時,更必須按《基本法》的要求履行職責,香港才可以落實高度自治。他又批評:「郭榮鏗、公民黨以及全體泛民立法會議員的回應轉移視線,隻字不提有沒有拉布、為什麼拉布、拉布攬炒到何時何日、拉布是否有利於香港?」

梁振英在帖文中指,《基本法》是全國人大制定、國家主席令公佈實施,規定了立法會和其他機關的職責,任何人、任何機關拒絕履行《基本法》規定的職責,中央絕對有權譴責。(梁振英facebook)

梁振英又指,郭榮鏗在主持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時故意拖延,使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多個月後仍無法選出,14條法案無法審議,80多條附屬條例在修訂期限前無法進行,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他質疑,郭榮鏗的拖延並非由於不懂程序,也不是工作效率問題,而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