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2020︳港區人大倡立《反假新聞法》 打擊網上造謠管私人通訊

撰文:沙半山
出版:更新:

近年「假新聞(Fake news)」成為全球關鍵詞,特朗普當選、網絡資訊戰、後真相政治等現象,造就新聞資訊真假難辨。香港去年爆發反修例風暴,以至新冠肺炎疫情,社會亦流傳大量似是而非訊息。
全國兩會本周四(21日)在北京召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提出成立《反假新聞法》,參考新加坡去年通過的「反假新聞」法案,設立中央單位執行,禁止「造謠份子」散播不實訊息,否則後果可大可小,「只有人民能夠理性發聲,才能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有人大代表提出但未能規管私人通訊,打擊假訊息。(Getty Images)

▼港區人大政協今日赴深圳檢疫▼

指有人借疫情散播謠言

本身是律師的港區人大代表陳曉峰,在「兩會」提出就《反假新聞法》立法,他指新冠病毒及香港社會局勢受關注,內地網絡資訊平台充斥各類假新聞,「別有用心的人士意圖趁亂誤導民眾、販賣恐懼及仇恨,破壞社會秩序」,有見新加坡去年通過《防止網絡假資訊和網絡操縱法案》,但內地仍未有一部能特別打擊所有形式「假新聞」的專門法律。

他舉例指,有人在社交媒體流傳多人躺街的照片,謊稱中國疫情肆虐,到處是死人,實情只是德國為紀念死者而進行的街頭藝術項目,認為「做好闢謠、澄清工作是維持國家秩序的重要任務之一」。

港區人大代表陳曉峰。(資料圖片)

倡規管延伸至私人通訊 建議不適用於香港

陳曉峰指,內地目前就反假新聞、謠言等法律規範見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雖然適用於互聯網,包括社交平台,但未能如新加坡《防止網絡假資訊和網絡操縱法案》般規管私人通訊,例如手機即時通訊軟件的通訊。

新加坡目前設立專門辦事處執行《防止網絡假資訊和網絡操縱法案》,監督落實部長發出的更正或撤銷假信息指示,又成立中央執行機構,加強與科技公司的合作,制定行業準則。陳曉峰建議仿傚有關做法,設立具認受性組織,以落實政府的指示或監察政府不同部門的執法。

他又指,內地可參考新加坡引入上訴機制,賦予當事人向法院上訴權利,當宣布某網絡信息內容需要更正或撤回時,政府同時需解釋內容為何是虛假。陳曉峰說,建議獲多名港區人大代表支持,但只適用於內地,即使立法亦不會在香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