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草案曝光:國安機關可在港設機構 特首須定期交報告

撰文:陳嘉洛
出版:更新: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早(22日)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大會簡介草案時表示,由於反中亂港及外部敵對力干擾,《基本法》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法例在香港被別有用心的人污名、妖魔化,有被長期擱置風險,有需要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

港版國安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5月22日於北京召開。(Reuters)

針對恐怖活動、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四項

【11:40】草案提到,授權全國人大會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全國人大會常委會決定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特區須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

【1136】草案內容有七段,當中第四段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第五段,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斥外部勢力為香港反中勢力撐腰打氣

王晨指,「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中遇到新情況,出現新風險、新挑戰,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日益突出,特別是去年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主張獨立,公然污損國旗國徽,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暴力對抗警方執法,癱瘓政府立法會。

王晨說,近年來,外部勢力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有關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因此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

「港版國安法」全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據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多次諮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意見,由去年《逃犯條例》風波爆發時已醞釀推出。

至於《基本法》23條,消息人士指港府仍有需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