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林鄭:若遇反對會依法處理 斥外國政客雙重標準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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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前出手為香港制定「港版國安法」,立法會明日(26日)大會上亦將恢復二讀《國歌法》,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將會見傳媒時表示,高興見到很多市民對立法支持及充分理解,強調中央決心堅定,勢在必行,不能再拖延有關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及執行機制工作,既然本地未能立法,由中央層面去做是理所當然;如果遇到反對,只能依法處理違法行動,不會退縮。

有外國媒體記者問林鄭月娥可否承諾港人享有上街表達意見的自由,林鄭月娥指示威只有在合法情況下才是表達言論自由的手段。(蔡正邦攝)

林鄭月娥指,外國政客近日就「港版國安法」,作出不實說法,需予以回應。其一為有指人大訂立國安法憲制法律基礎不足。她稱憲制基礎是堅實、穩固、不容置疑;此事是從國家層面進行,沒有違反基本法,而是將之完善。

「任何國家都不容國安留有缺口」

其次,林鄭表示留意到有說法指中央代替香港立國安法,會削弱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指說法罔顧香港和中國的憲制關係,以及國家安全立法是屬於中央事權,這點放諸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她認為有此評論的外國政客是持雙重標準,相信任何國家都不容許在維顧國家安全上留有缺口或空白。

她指,香港經過23年都無法進行本地立法,在可見的短時間內都無法做到本地立法,由國家最高機關出手是行使中央權力,和是對香港市民負責任的行為,是任何世界各國通例,外國政府無權干預。

林鄭提到,第三個失實說法是有指在港立國安法會影響居民權利自由,削弱香港金融中心地位,認為說法無稽。她指西方民主國家都有相關法例,不見得有嚇怕投資者,「相信近這幾日市民的正面反應都看得到,立國安法得到的效果是和外國政客的評論相反。」她指人大立法決定只針對4大類行為,打擊的只是極少數犯罪分子,保障的是大部份大守法的市民,「他們會依法享有基本權利自由、生命財產。」

指股市已回穩 證國安法不影響香港金融地位

林鄭稱,對於國際投資者希望的是安穩的投資環境,是一個可以把家人帶來生活居住的安全環境。她留意到昨天的股市已回復平穩,可見擔心立國安法影響香港金融地位是過慮。

有記者關注,日後「港版國安法」立法後的執法機構,是否會由內地派員到港負責,林鄭回應指,今次立法是採取「兩步走」,目前未有詳細情況,要待人大常委會草擬時才知道,但由於人大常委屆時將會諮詢港府,她會了解及反映香港的具體情況。林鄭強調,原則上,所有內地執法機構在香港都要依法辦事,不能影響港人所享有的自由。

有外國媒體記者關注,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香港人是否仍享有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權利? 又問林鄭月娥是否可承諾港人享有上街表達對香港政府及中央反對意見的權力。林鄭月娥一再重覆,以上的憂慮是沒有必要。她指,香港每年舉行逾萬個公共活動,正正證明了香港享有自由,「示威本身是表達言論自由的手段,若然是在合法情況下。」強調人人都需要守法,認為記者要求她承諾某一種示威行為可以被容許是不公道,因為要視該行為是否合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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