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警隊設新部門執法 葉劉倡設委員會與軍方交換情報

撰文:羅家晴 翟睿敏 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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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表示,香港警方將設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並會由警務處長鄧炳強領導,主要負責收集情報、調查和訓練人員。
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港區國安法即將實施,政府有需要加強情報搜集和分析的工作。她又提及,回歸前有總督領導的安全委員會,港府亦應設立行政長官安全委員會,加強與軍方聯絡及情報交換,平日亦要定期進行大型演練,預防大災難等。

葉劉淑儀又指,處理相關工作並不容易,建議港府初期應招聘有經驗和國際視野人士負責。另葉劉今早出現電台節目時表示,港區國安法不應設追溯期,她認為只有種族屠殺等罪行才應例外設追溯期,強調不是反對設陪審團制度,而是在國安法的案件性質下,組成陪審團非常困難。

毛孟靜表示,現時《國安法》仍未有細節,批評李家超的說法是進一步傷害外國投資者的信心。(翟睿敏攝)

毛孟靜回應指,人大尚未正式通過港區國安法,沒有人知道條文細節,批評李家超的說法是進一步傷害外國投資者的信心,並影響到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斥責製造「警察社會」印象對香港並無好處。她又推斷,條文尚未公布,李家超隨時是「吹水」,製造社會撲朔迷離的氣氛。

林卓廷指需要訓練 反問執法人員如何馬上執法?

民主黨林卓廷對李家超的言論表示震驚,他指所有執法機構在執法時需有法律授權,亦需要有執法指引予執法人員參考,人員需時訓練和熟習,反問如何可以立法首日便馬上執法,又指現時國安法仍未有任何條文,批評李家超只為表忠,向中央證明自己很有效率。

林卓廷指執法人員需要訓練,亦需要有法律授權及執法指引,反問如何在立法首日便馬上執法。(吳倬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