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天下為公冀籌400萬私人檢控梁振英 促鄭若驊勿介入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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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公司UGL五千萬元未有申報,律政司最終決定不檢控梁振英,社民連去年就律政司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亦被拒絕頒下覆核許可。
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組成的「天下為公」團隊今日(16日)發起第二輪眾籌計劃,希望在首階段籌集400萬元,以負擔私人檢控梁振英費用。

「天下為公」團隊法律顧問何俊仁表示,若律政司介入今次案件,變相剝奪了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彭焯煒攝)

法律意見認為 有足夠證據檢控梁振英

林卓廷在記者會上表示,團隊早前已向前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李定國、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大律師譚俊傑索取法律意見,其中李定國認為,UGL案有足夠證據檢控梁振英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因為其行政長官身份與UGL酬金收款人的身份涉嫌有利益衝突。另外,港鐵曾經是UGL其中一個主要合作方,團隊質疑梁振英需要為在任行政長官期間港鐵發生的事故負上一定程度責任。

至於梁振英在立法會UGL調查委員會涉嫌串通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一事上,團隊引述李定國認為有足夠證據檢控梁振英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關意見亦獲得駱應淦及譚俊傑支持。

團隊引述法律意見認為,縱使周浩鼎在此事上有足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嫌,但由於他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免受刑責,故今次不會私人檢控周浩鼎。

對於律政司可隨時介入並接管私人檢控案件,林卓廷警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要接管及阻止今次案件,否則就等於包庇梁振英,若律政司在接管後拒告梁,團隊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團隊法律顧問何俊仁補充,若律政司介入案件,變相剝奪了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