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〡新華社:人大常委會今審議國安法 規定四類罪行刑責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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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8日)在北京召開,新華社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今日召開的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
報道指,草案是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項目,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會議作了關於法律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大會議5月28日高票通過「港版國安法」,接下來的立法議程備受關注。(Reuters)

明確規定四罪行具體構成及刑事責任

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日前公布的議程,18日至20日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中,待審議的議程包括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鄉村振興法草案等,但沒有外界高度關注的「港版國安法」,一度引起猜測。不過,全國人大常委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日前指,將會加快制定「港版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