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任命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明年1月11日起生效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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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早前審議任命張舉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擬議決議案,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投棄權票,希望帶出法治危在旦夕的警號,提醒司法機構要制衡政府,而非配合政府。決議案最終獲通過。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4日)簽署委任書,正式任命張舉能法官為終院首席法官,明年1月11日起生效,並將有關任命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完成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相關法定程序。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右),將接替明年退休的馬道立(左),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很高興正式任命張舉能為下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於明年1月接替退休的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林鄭指,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深信憑藉張舉能卓越的才幹和高瞻遠矚的領導能力,以及他在司法界及法律界的聲望,定能帶領司法機構讓法治和司法獨立在「一國兩制」下,行穩致遠。

根據《基本法》第48條,特首在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就有關任命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便可將有關任命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