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 警國安處長劉賜蕙央視專訪:國安法體現國家對香港愛護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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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上周(3日)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本為警務處監管處處長的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劉賜蕙在接受央視專訪時表示,所有國安處的人員都是經過嚴格的品格審查,是警隊「精英中的精英」。她形容,國安法體現國家對香港的愛護和幫助,警隊作為主要執法機構,可以借國安法賦予的權利保障香港的安全穩定、「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和國家的領土完整,是光榮及任重道遠的使命。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左)今日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右)監誓下宣誓就任。(政府新聞處)

劉賜蕙在專訪中表示,過去一年香港的社會動亂對國家的安全發生很大威脅和漏洞,中央主動出手訂立《港區國安法》展現了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堅持,和對政府和警隊的高度信心。作為警隊國家安全處的首長,她感到無比光榮和意識到肩上的重要責任。

劉賜蕙指,香港警務處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是警隊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協助執法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工作,包括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等多項職責。她形容所有國安處的人員都是經過嚴格的品格審查,是警隊「精英中的精英」。

劉賜蕙表示,國家安全法體現出國家對香港的愛護和幫助,相信在相關法律的保護下,香港一定能恢覆繁榮穩定。她指,立法工作有兩方面的體現令她感受非常深刻。第一,展現了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堅持;第二是展示了中央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信任。自言有決心和信心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